财经纵横

保监会严禁财产保险违规降低费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 09:48 金时网·金融时报

  本报北京12月13日讯 记者张兰报道 中国保监会今天发布通知称,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在财产保险业务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严禁随意划分危险单位。对纯风险损失率表中规定的业务类型,应严格执行经报备后的新条款费率,严禁使用原保险条款费率,严禁采取各种违规手段降费、退费,严禁在招标过程中任意降低费率,扰乱市场秩序。

  保监会同时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做好承保和再保两个环节的衔接工作,防止出现因承保费率过低或危险单位划分不科学而导致无法获得再保险支持的现象发生,积极防范风险累积。同时,切实做好即将开始的2007年再保合约续转工作,以促进2007年业务的合规经营。

  为确保通知要求的有效贯彻,保监会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加强对分支机构的培训力度,加大系统内的业务检查力度,同时尽快完善和调整包括风险评估制度、核保授权制度、内部核保责任制度以及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在内的各类业务制度和系统。各保监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承保和再保的保险机构及其相关负责人依法严肃查处。

  据了解,保监会曾两次印发关于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的通知,明确危险单位划分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并组织推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下发了道路、地铁、电厂和商业楼宇4个项目的纯风险损失率表,以期规范大型商业保险市场非理性价格竞争,促进财产保险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称,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以及纯风险损失率表是保监会加强监管、防范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全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和承保技术水平、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具有重要的作用。“此次再度发布通知,希望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提高认识,有效贯彻执行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以及纯风险损失率表,从而不断提高全系统的风险意识和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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