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保险公司大事需打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 08:00 中华工商时报

  为了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今日,保监会对外全文发布了《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草案要求,保险公司应该遵循及时、有效、充分、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年度报告、重大事项临时报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保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因特殊原因不便披露的,保险公司可向保监会申请豁免。

  《办法》草案要求,保险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保险公司在重大事项事实发生后,应及时制作临时报告登载于全国性报纸或公司网站上。

  《办法》草案还规定,保险公司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披露信息;未按规定的内容披露;否则将被处以不同程度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新业务,直至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毛晓梅张周来)(8C3)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