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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外资寿险持股比例不会突破5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 05:39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尚晓阳 实习记者 刘秀德

  保监会国际部主任孟昭亿昨日表示,未来合资寿险公司中的外资持股比例不会超过50%。按照入世承诺,从今年年底开始,外资可以在我国设立独资保险经纪公司。

  除了外资产险公司不得经营法定保险、外资设立寿险公司必须合资且股比不超过50%等限制外,我国保险业已基本实现了全面对外开放,“今后开放的余地不是很大。”孟昭亿说。

  孟昭亿称,入世过渡期结束后,一些外资金融集团通过分别准入的形式,同时涉足银行、保险和证券,并逐渐整合资源,力求发挥集团化经营的优势。同时,外资机构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的主要形式也出现多元化趋势,继设立合资公司之后,参股和海外上市已成为另外两种重要方式。

  入世5年来,共有超过600亿元人民币的境外资金,通过直接设立分支机构、成立中外合资公司和参股中资保险公司三种方式进入我国保险市场。截至今年10月底,我国市场上共有47家外资保险机构,其中6家处于筹备阶段;前10月外资保险机构保费收入已达190多亿元。

  “外资公司的发展状况可以用三个1/3来形容,”孟昭亿说,1/3的公司经营理念成熟,实现较快发展;1/3的公司在逐渐适应中国市场,发展情况一般;还有1/3的公司未能很好适应我国市场,发展情况并不理想。“外资公司只有积极实施本土化战略,适应市场环境,才能取得较快的发展。”他说,“有些外方股东产品设计全部照搬母公司做法,但没有成功案例。”

  孟昭亿此前曾表示,未来将从三方面引导外资保险公司发展:支持外资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持有中资保险公司股份,发挥其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外资公司重点发展责任险、农业险、养老险和医疗险业务;鼓励外资保险公司与中资公司在客户、产品和渠道上进行差别竞争,以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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