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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为食品安全配置闸门 商业保险潜力巨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 14:04 中国保险报

  □仝春建

  在食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的情况下,要想不让老百姓产生“狼”又来了的感觉,似乎是不可能的。记忆中,去年是含孔雀石绿的活鱼、带链球菌的四川猪肉、毒鳗鱼、毒菜,今年则是红心鸭蛋和多宝鱼,好像每年至少经历一次食物恐慌,已经成为一种“惯例”。

  不能说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不重视,手段不坚决。比如,在红心鸭蛋产地之一的河北,就有5000多只喂食了苏丹红饲料的鸭子被集体捕杀;向养殖户销售苏丹红的鸭蛋经销商被公安部门刑拘。同时,我国政府近年也尽力在食品卫生的立法上堵塞漏洞,过去有《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最新的则是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但由于监管责任不够明确,对于违法犯罪分子的惩治力度不够等原因,立法作用难以发挥。同时,仅仅使用法律和行政监督,很难有效掌控全国多达700万家食品加工企业,更遑论广大的农业、渔业的参与者。

  而目前在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的情况下,质疑声都指向了食品安全的监管环节,因为媒体先曝光问题产品、监管部门再亡羊补牢的现象重复上演。但有专家指出,实际上食品安全的核心在于农村问题没有解决好。

  看看国外的做法:欧盟各国对主要畜禽水产品进行保险,与农民分担风险;韩国帮助零散的小农户向规模化经营转变,并进行免费培训;在美国,农民可以按照贷款率水平,将畜禽水产品抵押给国家,获得贷款收益。如果市场价格低于贷款率,农民就可以放弃抵押产品,不需要偿还贷款。而在我国,由于相应的政策措施并不完善,尤其是农业保险的覆盖面还不是很广,一旦鸭或鱼病死,则所有的损失基本上只能由农民自己承担。

  有人就认为,鸭和鱼死亡后,如果养殖户可以获取全部的保险赔偿,他们又何必挖空心思使用各种药物呢?所以,反思当前的农业补贴与扶持政策,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几乎已经成了为数不多的选项之一。

  但由于食品安全涉及食品的种养、生产加工、检疫以及流通、消费等诸多环节,除了源头,解决中下游的问题也是关键。在我国多达700多万个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中,八成以上是十人以下的小型作坊。小企业的目的只是赚取微利,所谓企业品牌和形象根本不在乎。仅在2004年,各级政府全年就查处了食品违法案件39万多件,货值超过14亿元人民币。单从这些数字,就可以想像食品安全漏洞之多和政府执法难度之大。

  因此,已经有专家呼吁,国家应尽快颁布实施适合目前食品生产、流通现状的“食品安全法”,并引入强制保险责任制度,这样才能遏制食品领域的不安全生产行为,并形成长效机制。

  在我国的台湾地区,《食品卫生管理法》第21条规定了产品责任强制保险,具体投保范围由主管机关以公告形式指定,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一条市场途径。而在美国,所有生产危害健康的食品生产厂商,一不小心就会遭到保险公司的起诉,以至于血本无归。尽管保险公司也是从保护自己利益的角度出发,但确确实实也起到维护公众食品安全的作用。

  其实从以前的产品质量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到一些保险公司新近开发的“餐饮业综合保险”和“食品污染综合保险”,以及正在研究的有关食品安全的责任保险等等,都可以证明,国内保险业并没有置身于食品安全问题之外,只是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社会整体保险意识还没有达到一定程度之前,保险业的努力仍然显得势单力薄。

  尽管如此,国家目前已有的食品安全法规已经给商业保险预留了很大空间。比如,新近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就规定,销售违法农产品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今年年初出台的《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则规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显然,随着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日益重视和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更多关注,国内保险业的舞台肯定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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