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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负担不断加重 海外养老保障依托市场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 11:00 卓越理财

  文/冯 杰

  从上世纪80年代起,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和世界各国政府财政负担的不断加重,许多国家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主要特点是改变原来单一的现收现付制度,实行基金部分积累制度或基金完全积累制度。比如,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采用了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和个人储蓄保险的三支柱保险体制,而以发展中国家智利为代表的新兴国家则实行了基金完全积累制度。

  养老保险制度的变化使得原来的基金运作模式不能适应新制度下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于是,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如何最大程度的提高养老金投资收益,成为养老金运作模式向投资工具多样化、基金运作市场化和基金运营证券化发展最主要的原因。

  从世界范围看,目前养老金投资几乎已涉及所有的投资工具。初期,养老金投资主要选择风险小的投资工具,如银行存款、国债、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债券等,后来发展到多元化投资,构建投资组合,兼顾收益性和安全性。概括起来,养老金的投资工具主要包括银行存款、有价

证券(债券、
股票
、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直接贷款或委托贷款、不动产投资等金融工具和实物工具。

  国外养老金投资组合中大多包括了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等多种投资工具,各种投资工具的具体比例因国而异,与该国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和政府监管水平密切相关。比如,在美英等资本市场发达国家,在养老金投资工具和投资比例选择上没有特别的要求,采取“审慎人原则”的管理模式;而发展中国家往往采用严格管理模式,在养老金的投资工具和投资比例选择上都有比较严格的规定。总结起来,股票类投资比重与资本市场成熟有关。在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股票类资产在养老金中的投资比例较高,反之,比例较低。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政府监管水平的提高,股票类资产的投资比重也逐步提高。

  养老保障的市场化改革是在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度日益不堪重负的条件下,对养老保险体制进行的改革,它将养老责任从政府全部或部分转移到个人身上。

  基金积累模式强调个人对自己养老的责任,通过建立个人账户,雇主和雇员缴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退休待遇水平取决于账户基金积累额,账户基金进行委托投资。这种模式有效解决了人口老龄化问题带来的养老金支付危机,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并且为经济建设提供了大量长期建设资金。养老金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改变了政府管理的低效率问题,通过市场竞争,提高养老金的投资效益,降低管理成本。

  从世界各国养老金制度来看,主要分为两类:社会养老金和商业养老金。 社会养老保险是指用法律或其他行政手段强制建立起来的养老保险制度。目前世界范围内通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种模式:(1)与工作相关联的养老保险制度(现收现付制)。社会统一收费,统一给付,以统筹为主的“一代养一代”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2)普遍养老保障制度。企业和个人向国家纳税,居民只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在本国居住满规定的年限和达到一定年龄),就可支取养老金。(3)储蓄保险基金制度。企业和职工在职工任职期间按期各交纳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帐户,作为他们的“储蓄存款”。退休时(或中途死亡),连同本息一次或分期发还给职工(或其遗属)的“自己养自己”的模式。(4)“混合制”养老保险制度。是以现收现付制为基础,以部分基金积累制作为补充的“基本+补充”的“混合制”养老保险制度。“混合制”养老保险制度包括两部分基金:一部分是统筹基金,是为现在已退休职工提供基本养老金的;另一部分是积累基金,是为在职职工将来退休后提供补充养老金而筹集的。

  社会养老保险的待遇标准一般只能满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且也不是每个社会成员都能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不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公民,可以通过投保商业养老保险来获得生活保障。享受社会保险的公民,也可以投保商业养老保险来提高生活保障水平。社会养老保险也弥补商业养老保险对保障人们生、老、病、死等方面的不足。商业养老保险的投保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负担能力缴纳养老保费,低收入阶层没有这个能力。而社会养老保险则弥补了这一缺陷,保障绝大多数人,尤其是广大低收入阶层的基本生活水平。

  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除了有互补性之外,还有兼容性。特别是储蓄保险基金式的社会保险是“自己养活自己”的模式,不具有互济成分,完全可以是商业行为。政府可以强制要求被保险人购买保险,但购买价格与选择对象可以在市场中运作。在“混合制”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个人帐户的积累基金是不具备互济性质的储蓄型养老,因而也可以商业化运行。并非只要是社会养老保险就不可进入商业市场。事实上,只有商业化的运行才可能使得资金得到最优回报,才能使被保险人获得最可靠的保障。

  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应该由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共同组成。社会养老保险是政府强制的,应该以保持最低生活水平和社会统筹互济为原则。商业养老保险是补充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采取部分强制,部分自愿的原则。对于低收入者,养老金的主要部分来源于社会统筹基金;对于高收入者,养老金中的商业保险部分比例应该加重。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应该以中、高收入阶层为主要对象,开拓市场,因为中高层收入阶层有能力支付保费,而退休后社会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低。补充养老保险应该以商业保险的形式发展,但政府要给予组织、监督和支持。

  总之,全球老龄化问题,养老金变革已经受到全世界各个国家的重视。通过对海外养老金的关注,对于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改革和探索有着十分重要意义,

  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养老保险体制改革,至今在制度建设上已取得重要进展,初步确立了三个支柱的养老保险体制。但是改革中仍存在很多问题,一个突出问题是,在养老基金市场化运作和资本化运营方面仍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政策,比如个人账户做实后的基金管理和投资运营、

企业年金计划的建立和管理等问题缺乏政策指导,制约了基金的保值增值。反观国外养老基金运作模式的变化,养老金的市场化和证券化管理和运作是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必然选择。令人欣慰的是,社保基金的即将入市为其他养老金的投资运营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参考,有利于养老基金管理和投资的规范、健康发展。

  (作者:信诚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业务主任 fengjie2046@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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