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资运用违反程序将被严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03:34 金融投资报

  本报讯 昨天,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保险资金风险管理的意见》,以期切实解决正在不断增多的,可能会形成系统性风险的保险资金管理风险因素;同时切实解决保险业内时有发生的,已经成为保险资金安全的重大隐患的违规运作行为。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以刚刚发布的《意见》为纲,保监会将逐步构建、完善保险资金风险管理体系。“近期,保监会还将陆续发布债券类投资工具信用风险评估指引、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交易对手风险管理办法等有关风险管理的政策。”

  《意见》特别强调了程序合法,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合规运作,不得违反程序。对违反程序的行为,不论是否造成损失,都要严加追究”。同时,还明确,“公司董事会对保险资金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保险机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个环节责任人及领导的责任。”

  《意见》首次明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要设立首席风险管理执行官,负责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有关情况,及时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

  《意见》还明确,保险公司董事会要内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要建立应急管理机制。

  《意见》还特别把反商业贿赂放到相当突出的位置,明确要求,保险资金管理相关费用应当通过银行账户划转,不得以现金方式接受或支付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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