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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标准未敲定 健康险调整步履蹒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 15:06 解放日报

  本报讯 《健康险管理办法》实施已近一个月,经营健康险的保险公司也都在根据办法中的细则进行调整,但从整个市场发展来看,健康险的调整步伐很是缓慢。

  根据规定,9月1日以后“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这意味着返还型健康险将退出市场。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来,返还型健康险仍会在新产品面市前继续存留一段时间。如新华人寿的“健康天使”重大疾病险属于返本型产品,仍在市场上销售,还没有下发停售的通知。据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办公室有关人士表示,根据以往的经验,一个产品的退市都会有一定的过渡期。

  业内人士表示,《健康险管理办法》实施后健康险市场出现了“拐点”:一是停售返还型健康险,推出更新换代的产品;但从近一个月的市场反应来看,除了光大永明人寿推出新版重疾险和女性险之外,其他新推险种并不多。二是短期健康险有望实行和车险一样的费率浮动,但实行费率浮动带来的市场变化,一般要到一年保险期满续保时才能得到体现。

  重疾险近阶段因屡遭投诉、诉讼等而成为“问题险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管理办法》规定健康险中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并考虑到医疗技术条件发展的趋势,保险公司不得以医学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但目前保险公司在理赔重大疾病险时,仍死扣保险标准,不把医学标准“放在眼里”,或在一些文字表述上打“擦边球”,保险双方的矛盾仍然不断。

  保险公司有关人士认为,重疾险标准定义的制定还未完成,所以各保险公司都在观望,想等标准出来后再决定疾病判断的方向。据悉,保险行业协会和医师协会已初步完成了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并初步选出了发生概率很高、影响最大的7至17种重大疾病,确定为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必须包含的核心疾病,但标准最快要到年底才能正式公布实施。也有医学界人士指出,即使疾病标准出台,最多也就统一重疾险的表述和条款,医院诊断仍会有一套医学用语,很难和保险用语同步契合,两者在理解上的差别不可能因为标准的出台就得到根治。

  业内专家强调,保险公司应该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前,做好险种设计、开发等工作,保持发展的连贯性,体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而不是办法出台后再行仓促调整。

  (纪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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