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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政府不应该与民争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 11:26 《理财周刊》

  不久前的KTV版权收费事件非常热闹,国家版权局和文化部两个部门相继高调介入,都说自己才有权利收费,并且拿出各自的收费标准。总归都是一个理:向老百姓要钱。

  KTV版权费似乎离“交强险”太远,那我说个很接近的例子——房贷险。这种将银行自身的风险转嫁到贷款人的身上的险种刚出来的时候也是强制的,一次性交完且不打折。后来由于对房贷险的争议声音一直不断且越来越大,房贷险开始“明折明扣”起来。其后,中国消费者协会更曾不止一次建议取消强制房贷险。最终房贷险强制制度被取消,改为客户自主选择。

  交强险也似乎在重复房贷险的老路。交强险从出来至今,就一直争议不断。从费率太高到现在的无责赔付。而且两者具有一定的关联度:正因为有无责赔付,所以费率徒增。

  保监会说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而保险公司说交强险亏本。而实际情况是怎么样的呢?我们可以根据公开数据进行简单的计算,据统计,全国

机动车道路
交通事故
每年约50万起(涉及到人员伤亡的),死亡约10万人。我们做个最极端的假定,50万起事故若都撞死了人了,按交强险最高限额6万元赔,总计赔款300亿元;而相对应的是,全国机动车保有量1.5亿辆,每辆以最低保费1050元计算,全年仅交强险保费收入远高于1600亿元。问题出来了:1600-300=1300亿元,那么多出来的这1300亿元哪里去了?这让人不得不怀疑,交强险出台是为了解决问题来的,还是来与民争利来的?

  中国的许多法规和制度,本来是为了解决某个问题而制定的,但是在暗藏“与民争利”的思想指导厚,当法规实施后,原来的问题没有解决,却又产生了新的问题。然后为了这些问题,又要制定新的法规……如此循环下去,受损的何止老百姓,还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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