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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保障乘客利益 承运人责任险成效初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 14:03 解放日报

  7月19日,一辆大客车在杭州东站开往上海南站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7人死亡,22人受伤。因车辆投保了承运人责任险,受伤者和遇难者家属7月底就拿到了保险公司的保险金。

  承运人责任险自去年8月开始实行,截止今年5月底,共赔付30多起。公交客运管理处有关人士表示,总的来看,承运人责任险赔付率较高,充分发挥了风险保障作用,旅客受伤或死亡后及时得到救治费用或理赔款,车内货物毁损、灭失后货主和其他当事人能及时得到赔偿。

  去年8月1日,上海发布《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指出: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的客运车辆经营者都必须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未投保车辆将不予上路,对于经营车辆未投保达到一定比例将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采取政府牵头招标、保险公司联合共保的模式来推广承运人责任险,这让承运人责任险步入强制险的领域。承运人责任险一般按车辆的座位投保,长途客运车每个座位保费从100元到110元不等,旅游客车则是95元;出险后根据上海的居民收入水平和受伤害者的年龄进行赔付,保额最高可达40万元。

  大力推广承运人责任险后,据了解,本市客运运营机构主动参保积极性增强,运营车辆的投保率由去年7月的30%上升到如今的80%。某客运公司负责人表示,以前觉得投保责任险是多余支出,但事实上每出一起重大

交通事故,很多赔偿责任都要企业自己扛,带来很大的经济压力,现在通过保险把风险适度转嫁了,经营也大有裨益。

  公交客运管理处客运科张原表示,承运人责任险经过一年的实施实践已渐趋成熟,但在如何与保险公司一起共同加强对投保企业、车辆的查勘和风险管控方面,还有待加强合作。客运管理处早在承运人责任险推行伊始就联合客运单位、行业协会、市安全办及参与承保的保险公司,共同组成服务小组,具体参与承运人责任险落实的各个环节。今后还要与参保保险公司加强沟通,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要投保机构及车辆的安全动态报告,及时排除那些可预防的风险。

  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办公室有关人士也表示,道路运输是风险行业,旅客、货主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而一旦意外发生就涉及到损害的赔偿问题。由于强制三者险仅解决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问题,并不能涵盖车内人员,特别是道路运输中有不少个体经营者,一旦出险无法得到相应赔偿。承运人责任险则能保障旅客和货主的利益,维护道路运输的健康发展。目前,责任险已经被纳入上海保险业“

十一五”规划的重点发展险种,承运人责任险也包括在内。

  据悉,上海市公交客运管理处货运科已经和人保财险开展合作,推广危险品运输的承运人责任险。

  危险品运输同样是高风险的项目,一旦出险不仅有直接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其间接影响和损失也十分巨大,货运科将组织各家运营企业“统一投保、统一管理”,为危险品运输提供责任险保障。

  作者:纪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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