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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借若干意见东风 促保险知识普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 10:17 新浪财经

  舒高勇

  保险业作为金融业三大支柱之一,近年来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前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保险的需要之间不相适应的矛盾仍十分突出。

  据有关方面统计,2005年我国保险深度,即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7%,世界平均值为8%,我国仅排名世界第42位。而保险密度,即人均保费,世界平均为512美元,我国为47美元,世界排名第72位。我国的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不仅落后于发达国家,而且落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这些都无一例外地说明,全社会的保险意识尚处在一个比较低的层次,我国的保险知识普及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开展。

  此外,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设置保险学本科及以上专业的高校只有近50家,每年保险专业毕业生仅在2000人左右,相应的成人高等教育保险专业更是紧缺,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保险知识普及程度较低的现状。

  我国历来有“生死有命”、“养儿防老”的文化传统,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又让人们形成了思维定势,所以多数单位和个人对风险防范还是消极的、回避的态度,保险这种积极的风险管理手段要渗透到社会生活中,需要一个宣传和引导的过程。而长期以来,保险业的宣传偏重于公司形象宣传、险种产品推介,而相对忽视保险知识的普及工作。保险的实质是要解决人们面临的各种风险如何管理的问题,通过普及保险知识,让人们知道有些风险是可以得到有效管理的,对自己必须承担的风险有足够的认识,人们就可能会愿意承担这些风险,才有可能产生保险的需求。因此,可以说现在已经到了从保险公司自身的品牌宣传走向公共的全社会的保险基本知识宣传的时候了。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保险意识,已经成为当前推动保险事业进一步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今年6月15日国务院正式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保险的功能和作用进行了系统论述,指出保险是经济的“助推器”和社会的“稳定器”,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若干意见》还明确提出,要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

  可以看到,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已经被提到一个新的高度,政府已经将保险教育纳入工作重点内容。保险业应该抓住这一大好契机,加大保险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使人民群众对保险业务、保险机构、保险经营与管理、保险法律和法规、保险监管等方面有比较全面和清晰的了解,从而纠正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信息不对称状态,通过认识保险的重要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

  《若干意见》的出台已经刮起了全社会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一个新的风潮,而中国保监会顺应形势,及时组织高校专家学者和保监会系统业务骨干成立普及保险知识编写组,目前,已经编写完成第一部保险知识普及读物—《保险知识学习读本》,即将由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正是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领导指示和《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及中国保险业的实际情况而全力推出的一本具有高度权威性、针对性的保险知识普及读物,旨在更广泛深入地普及保险知识,提高社会的风险防范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保险作用的认识。

  《保险知识学习读本》的出版发行,只是中国保险业开展保险知识普及工作的序幕,后续还将有一系列的大动作,例如正在编写筹备中的大众保险、保险卡通读物,保险核心教材等等。保险知识的推广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只有将其作为保险行业的一项长期工程来抓,对保险知识普及进行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创新形式,扩大覆盖面,才能不断提高企业及个人的保险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健康理性的保险消费环境,最终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作者为中国保监会政策研究室理论研究处副处长、中国保监会普及保险知识编写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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