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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过渡期凸显制度盲区 无责车险难掩尴尬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 07:4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某种程度上,车险是车主的安全保障。本报记者 李英挺 摄 本报讯 (记者陈岚桦)交强险已实施月余,据记者了解,在交强险过渡期,一些制度盲区令车主难以承受。 无责车险难掩制度尴尬 据记者了解,7月1日后开始实施的交强险与部分车主尚未到期的“第三者责任险”存在并行使用的过渡期,购买交强险的车主在遭遇“无责车险”获得了赔偿,而同样使用“第三者责任险”的车主却得不到赔偿,这是为什么呢? 人保财险海南分公司王冬伟告诉记者,保险公司此举并非无理拒赔,因为保险的条款明确规定,第三者责任险只承担被保险人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换句话说,假如车主撞了人,如车主有过错,可以获得赔偿;车主没有过错则不能获得赔偿。 王冬伟告诉记者,尽管这种状况在我省尚未发生,但近期在全国是客观存在的。不久前,北京一位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尚未过期的车主开车撞了人,对方全责,结果他仅获得保险公司10%的赔偿,这显然是难以接受的。由于2004年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即便车主无过错,也要负担先行救治的费用,无形中给无责任的车主增加了负担。 交强险车主难获保障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即便购买了交强险后,车主依然难以获得完全保障。按照目前城市交通事故常例,伤亡严重的要赔20万元甚至更多,而交强险最高赔偿额为6万元,保障水平偏低。 车主李先生表示,在购买交强险后,肯定还会购买商业三责险。尽管交强险保障范围有所扩大,但是死亡伤残赔付最高仅为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对于稍微严重一些的车祸,真是杯水车薪。必须要有相应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来补充。 据人保财险海南分公司海南分公司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各保险公司都推出了不同类型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分为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几类档次,车主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保险档次。以10万元保额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例,保费为一千多一点,各家保险公司保费相差不大。 人保财险海南分公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今后购买的新商业险也将推行奖优罚劣的制度,即新条款规定了风险修正系数,保险公司将根据被保险车辆上一保险年度的赔偿次数,按照一定费率浮动幅度调整其费率。交通事故少、安全驾驶的车主得到的实惠多,发生保险事故较多的车主则须相应增缴保费。低风险客户可享受更多优惠,高风险客户保费有可能是低风险客户的最高数倍。 无责商业险仍未破题 尽管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补充了交强险保额不足的问题,但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是,如何来解决上述车主无责的问题?举例来说,即便你保了5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但是出了事故只要无责,依然不会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据记者了解,省内各家保险公司目前尚未推出无责商业三者险。车主撞了行人,行人全责,如果购买无责商业三者险。也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尽管有些保险公司也说可以考虑推出这个险种,但都认为可能性不大。主要是因为,国家刚推出交强险,基本可以覆盖八成以上的无责事故。同时,到明年7月1日后,目前运行的第三者责任险已经完全到期。到时候,强制运行的交强险可以负担部分保障功能,因此贸然推出商业无责产品可能性不大。而且,交强险设计中,还考虑了救助基金制度问题,可以解决一些由无责问题带来的保障偏低的难题。 但据记者了解,救助基金制度至今尚未推出,可以说,目前该基金没有运行之前,处于过渡期内、而且第三者责任险尚未到期的无责车主,事实上处于毫无保障的境地。王冬伟建议除了要小心驾驶以外,提前购买交强险也不失为一种选择,尽管要多交钱,但出了事故却可以获得部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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