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交强险难保车主风险 无责车险缺失暴露保障漏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 08:44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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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周奇

  “商业三者险都是按责赔偿的,除了交强险,没有一家公司会出售无责赔偿的商业车险。”昨天,记者询问了京城众多保险公司后发现,无论是人保、平安、太平洋这样的车险大公司,还是阳光、天平等新兴公司,没有一家公司有无责商业车险出售。这意味着,在新道路交通法实施后,行人的权利保障得到加强,但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的车主,即使购买了交强险和大量商业车险,也难以完全消除自身的风险。

  ▲交强险难保车主风险

  事实上,自7月1日交强险正式开始施行后,由于交强险已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起了无责赔偿,因此保险公司纷纷再次明确商业车险的赔偿原则为按责赔偿,也就是车主有责时赔,无责时不赔。

  “没有无责车险产品,让车主们的保障存在漏洞。”不少车主认为,目前的交强险虽有无责赔偿条款,但死亡伤残赔偿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1600元,财产损失赔偿400元,最高赔偿额不过万余元,对于目前稍微严重一点的

交通事故中动辄数万元的医疗费用而言,无疑是杯水车薪。

  “如果这么说,即便我买了5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一旦我无责,保险公司一分钱都不赔,那花大价钱买这保险也不安全啊,因为车主谁会故意去撞人啊!”

  2004年5月9日发生的“二环奥拓案”,虽然车主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但最终还是被法院判处与闯入二环主路的行人负同等责任,最终奥拓车主向死者家属赔偿了15.088万元(其中包括5万元先行垫付的保险金)。而即便是车主无责,当年著名的“京通快速路撞人案”,车主最终还是赔了8万元。

  “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如果投保商业三者险,车主可以获得相应比例的赔偿。”平安保险理赔部门的负责人表示,但是如果车主无责,对死者应承担的补偿,车主将自己承担,保险公司是不会埋单的。

  ▲无责车险是市场空白

  正是在商业险按责赔,交强险不够赔这样的前提下,在发生事故后,如果车主存在过错,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偿;车主没有过错,反而却要自己掏兜埋单,保险公司却可置身事外。

  一些车主反映:如此说来,一旦发生

车祸,特别是因为行人全责而造成的事故,难道要车主们主动承认自己有责,而避免来自己负担赔偿吗?显然这并不合理!

  虽然目前保险公司都没有商业无责车险,但业内专家表示,其实保险公司应该推出一些无责车险条款对现有车险进行补充,保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测算费率,以供消费者自行选择,就像现在车险中的“不计免赔”。

  对此,不少财险公司老总表示,可以考虑,但近期推出的可能性不大。主要是因为,国家刚推出交强险,基本可以覆盖8成以上的无责事故。同时由于交强险运行不到一年,无责赔偿到底会给保险公司增加多少风险,尚不可知,因此贸然推出商业无责产品风险太大,况且“国家法律政策也无相关明确要求”。

  虽然配合交强险设计的救助金制度可以减轻无责事故车主的部分风险,但在该基金没有运行之前,保险公司是否应该通过一些无责车险产品为广大车主和行人再多加一份保障呢?也许这正是一个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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