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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出规定 银行卖保险需持证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 01:26 北京现代商报
随着《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下发,此前一直模糊不清的银保合作关系逐渐清晰起来,银保合作正逐渐由原来的乱局步入正轨。 今后银行需“持证”卖保险 今年6月15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通知》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其一级分行应当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这也就明确了代理保险业务的银行是“兼业代理机构”身份,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是兼业代理关系。 昨日,保监会对此条规定进行了解释,指出,《通知》下发之前,部分商业银行的一级分行在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情况下,可以代理或由其下属分支机构代理保险业务。《通知》下发后,各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时,其一级分行必须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并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业内人士表示,这条规定有利于从源头上控制住银保业务的恶性竞争,银保合作正向规范之路迈进。 被要求持证的不仅是银行,还有银保产品的销售人员。根据《通知》要求,今年10月31日以后,销售投资连结类产品、万能产品,以及监管机构指定的其他类产品的银行代理销售人员,必须通过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恶性竞争逐渐转向多赢 银保业务一直被银行和保险公司视为一座金矿。近几年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呈现跨越式发展态势,目前我国绝大部分保险公司已经和银行之间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保费收入从2001年的50亿元,迅速增长到2005年的1200亿元左右,占全国保险业务总量的24.4%,银行保险已经成为各家保险公司第三大营销主渠道。 但产品同质、手续费恶性竞争和基层机构账外贴补涉嫌商业贿赂等三个问题又困扰着银保业务的发展。由于手续费恶性竞争,银保业务对保险公司的利润贡献并不高,好比“鸡肋”,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甚至“苦味”。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曾用“谨慎乐观”一词来形容我国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现状。他说,当前银行保险市场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虽然面临非常好的发展形势,但存在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保险公司和银行要积极创新合作方式,突破目前粗放式经营的合作阶段,实现深层次合作。 在“综合经营”已成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既定目标的新形势下,保险公司和银行也开始着手合作模式的创新和突破。工行和中国人寿高层均表示,双方要进一步扩宽合作领域,加大合作创新力度,积极进行制度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抵制银保合作不规范竞争,积极引导国内银保市场健康良性发展。 据悉,中国人寿已从二季度开始对银保业务进行结构调整,启动了期交业务的推广活动,并已着手考虑与银行邮政渠道联合开发差异化产品。 银保监管初见成效 今年以来,银监会和保监会明显加大了对银保合作的监管力度。早在今年4月19日,保监会和银监会就银保合作问题进行了会谈,在肯定银保合作的积极意义的同时也确定了近期银保合作的重点,首要任务就是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银行保险业务发展,重点解决手续费支付方式不规范、销售误导等问题,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同时也就加强银保监管合作达成共识。而6月份《通知》的下发,正是对这次会谈的内容的进一步落实。 两部委的联手对银保市场的整治已经初见成效。保监会发布的《2006年二季度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报告》指出,二季度,保险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银行保险业务的检查力度,部分违规现象得到了遏制,银行代理行为有所规范。 数据显示,二季度,银行保险代理业务增长37.91%,与一季度相比,增幅呈下降趋势,同比下降84.26个百分点。有业内人士指出,下半年银保业务的增长会随着《通知》的落实进一步减缓。 商报记者 张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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