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统一背后的差异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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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 03:17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陈天翔 发自上海 7月1日,备受公众瞩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称“交强险”)正式实施,并在全国范围实行统一条款、统一费率、统一标识、统一限额和统一单证。与此同时,一些很有特色的特约条款开始大量出现。
我国有1亿台左右的机动车辆,现承保面不到50%,今后的3个月内,所有机动车辆都必须投保交强险,保险公司原有的商业车险条款都不再使用。 《第一财经日报》于周末两天从市场上了解到,各家保险公司已经开始纷纷推出了新的配套商业车险,以太保产险为例,他们开发的新产品将原先的一些附加险种作为基本险来承保,增加了消费者购买时选择险种的灵活度。考虑到与交强险的衔接,太保产险将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单列为基本险,消费者可以按照车辆风险状况以及驾驶技能,选择单独购买其中一款或几款险别。 也有一些保险公司增加了很多对客户而言非常实用的附加险,例如针对他人恶意行为,针对车辆车身外观提供车身油漆单独损伤险;在季节性暴雨、洪水较多的地区,对车辆被水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驾驶人继续或惯性或未经必要处理启动车辆而发生的损失进行补偿的涉水损失险等。 此外,本报记者还从上海市场上了解到多款新出现的特约条款: 对驾驶技术比较有信心的客户可以与保险公司约定一个小额的免赔,保险公司仅对超过免赔额的部分进行赔偿,而消费者可以享受到一个可观的保费折扣; 开车外出的消费者选择事故附随费用特约条款,该条款对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丧失行驶能力的情况,可以补贴驾驶人及车上其他人员临时交通费和异地住宿费; 喜欢节假日出门自驾游的客户则可以购买节假日扩展行驶区域特约条款,这款为平时约定行驶区域的私家车在节假日旅游提供了特别保障; 投保了修理期间费用补偿特约条款的客户,则可以在车辆修理期间得到代步费用或停驶损失的补偿; 最开心的是选择了更换新车特约条款的客户,在车损达到新车价的一定比例时将可以获得一辆新车的赔偿。 据了解,在交强险实施的同时,保险监管部门这次还配套出台了商业性的机动车损失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A、B、C三套行业条款,由业内各家保险公司从中选择使用。但是,事实上,A、B、C三套行业条款的费率相当部分费率值完全一致,仅由于三套费率使用性质、车龄分类等的不同而略有差异。据估算,费率差异幅度导致消费者最终保费在三套条款中的差异也就在1%左右,对于消费者选择购买来讲车险保费的差异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因此,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差异化主要还是体现在其他基本险、附加险和特约条款方面。交强险有很强的公益性质,要求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及时有效救助,这对保险公司的现场查勘定损、医疗核损、赔款垫付、理赔服务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客户来讲,在交强险产品同质化的情况下,选择具有一定资质、值得信赖、服务口碑好的保险公司显得尤为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