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崇伟
“最为明显的是,《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今后的保险工作指明了发展路径。”6月26日,正在北京京西宾馆参加全国保险工作座谈会的永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苑为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苑为说这番话的前提是,中国保险业由于起步晚、基础薄弱、覆盖面不宽,功能和作用发挥还不充分,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与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和全面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不相适应。
但不可回避的是,保险是保障社会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手段,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对于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扩大内需、扩大出口,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于提高全社会保障水平,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业内,《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由于主要包含十条内容,被称作中国保险业的“国十条”,其重要性堪与资本市场上的“国九条”相媲美;以国务院意见形式对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关键时期作出重要战略部署,这在中国保险业历史上还没有过。
据中国保监会最新统计显示,目前我国保险业总资产达到1.68万亿元,其中投资98716767.68万元。全国保险从业人员达180万人,占据了金融业从业人数的40%以上。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在保险深度,还是保险密度方面,都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若干意见》认为,保险业发展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发展的潜力和空间巨大。
《若干意见》指出,保险业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设一个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偿付能力充足、综合竞争力较强,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现代保险业。围绕这一目标,主要任务是: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发展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和保险中介市场,健全保险市场体系;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自主创新,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提高资金运用水平,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加强和改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完善法规政策,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加快建立保险信用体系,推动诚信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对农业保险,《若干意见》要求,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研究制定支持政策,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将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发挥中央、地方、保险公司、龙头企业、农户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农业部门在推动农业保险立法、引导农民投保、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有步骤地建立多形式经营、多渠道支持的农业保险体系。
《若干意见》还提出要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充分发挥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不断提高保险机构风险管理能力,利用保险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相统一的机制,充分发挥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强化事前风险防范,减少灾害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支持国民经济建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投资比例,稳步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和品种,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支持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支持保险资金境外投资。
在加快保险业发展的同时,高水平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若干意见》要求,坚持把防范风险作为保险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不断完善以偿付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行为监管为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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