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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价格公道 宜与商业险搭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 15:41 每日经济新闻

  关注交强险 秦晓华 每日经济新闻[2006-06-20]

  广受瞩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费率昨日正式出炉。责任限额全国统一为6万元,价格低于此前市场的预期。

  6万元的责任限额,则意味着7月1日起全国每辆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以保证交
通事故中受害人能获得6万元的基本保障。在6万元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上海财产保险业一位人士昨日表示,与此前市场“5.2万元限额1800元年保费”的传闻相比,交强险的实际价格要低得多,比同等级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也要便宜不少,这是广大车主的一大福音,但也给保险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压力。

  以6座以下汽车为例,家庭自用车、企业非营业汽车以及机关非营业汽车一年的保费分别仅需1050元、1000元和950元。而在上海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同样是6座以下汽车,如果责任限额为10万元,非营业用车的保费需要1560元。

  由于与商业三责险相比,交强险在赔偿原则和保障范围方面均大大放宽,比如交强险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只要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即使投保人无责,保险公司也要先行赔付,商业三责险只是在投保人有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会赔付。因此,交强险的定价对于广大车主而言,实际上是带来了“实惠”。

  据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2001年至2004年我国机动车三者险赔偿数据分析,在6万元总责任限额下,“5万元/8000元/2000元”的分项限额,可以覆盖约60%的死亡伤残赔案、70%的医疗费用赔案和65%的财产损失赔案,可以解决大部分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对于车主更多样、更高额、更广泛的保障需求,可以通过自愿购买商业三责险等方式来实现。

  据介绍,7月1日之后,车主可以单独购买一份6万元限额的交强险,也可以根据自身的支付能力和保障需求在交强险基础之上同时购买5万、10万、20万、30万、50万以至100万元以上等不同档次限额的商业三责险。

  另据透露,对于在今年7月1日以前,已经投保商业保险成功的车辆,合同到期前无须加保交强险。那些通过按揭贷款

购车,已经一次性购买了多年机动车辆保险的车主,届时则需要每年加保交强险。

  交强险基础费率出台42种车型费率各不同

  中国保监会19日向社会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目前按车辆明细分类,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八大类42小类车型的交强险保费分别确定为:

  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交强险保费为1050元,6座及以上保费为1100元;

  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交强险保费为1000元,6-10座保费为1190元,10-20座保费为1300元,20座以上保费为1580元。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交强险保费为950元,6-10座保费为1070元,10-20座保费为1140元,20座以上保费为1320元;

  营业出租租赁6座以下交强险保费为1800元,6-10座保费为2360元,10-20座保费为2580元,20-36座保费为3730元,36座以上保费为3880元。营业城市公交6-10座交强险保费为2250元,10-20座保费为2520元,20-36座保费为3270元,36座以上保费为4250元。营业公路客运6-10座交强险保费为2350元,10-20座保费为2620元,20-36座保费为3420元,36座以上保费为4690元;

  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交强险保费为1200元,2-5吨保费为1630元,5-10吨保费为1750元,10吨以上保费为2220元;

  营业货车2吨以下交强险保费为1850元,2-5吨保费为3070元,5-10吨保费为3450元,10吨以上保费为4480元;

  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冷藏车)交强险保费为6040元,特种车二(用于牵引、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保费为2430元,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保费为1320元,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保费为5660元;

  摩托车50CC及以下交强险保费为120元,50CC-250CC(含)保费为180元,250CC以上及侧三轮保费为400元;

  农用型拖拉机、运输型拖拉机共4个车型的交强险保费待定。新华社

  交强险实施后,怎样与保险公司打交道?

  中国保监会19日就交强险投保和理赔的有关事项向社会进行了说明。

  保监会说,交强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除了按照条款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获得赔偿外,还享有很多权利,同时,也应注意一些事项。

  首先,投保人可自主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公司不得拒绝或拖延承保。目前国内22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均获准交强险资格。每辆机动车只须投保一份交强险。投保时应如实填写保单,并提供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交强险保费,也不得在保险条款和费率之外,向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保险公司不得解除交强险合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其次,被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保监会还提醒,一旦交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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