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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退保可行吗 这样的优待可是没有想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 11:23 《理财周刊》

  文/本刊记者 陈婷

  在商场里买了衣服鞋子,发现质量问题,或者大小不合适,可以无条件更换、修理或退货。但是,要想再买了保险以后无条件退保,这样的优待可是没有想过吧?

  上海保监局计划年内试点在投连险、万能险和分红险三大投资型险种领域实行“无理
由退保”政策,就是希望能让投资者在买保险时更加享受到公平。

  某保险公司营业大厅里。一位客户说:“小姐你好,半年前我在你们公司购买了一份保险,现在想把这份保单退掉。我的退保凭证号是0000xy。”

  “请稍等,我帮您查一下。” 服务人员从客户手中接过保单,将信息输入电脑,1分钟之后,对客户说:“先生,您已退保成功。这是您所缴纳的保费共计3800元,现全额退还给您,请您收好。”

  “谢谢。再见。”客户接过钞票,满意离开。

  这样的场景,您大概还没见过吧?怎么可能去保险公司退保还能全额拿回保费?哪里有这么容易的事?难道是小剧场话剧中的一幕?还是开玩笑?

  的确,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提出退保不仅容易发生纠纷,而且可能要遭受一大笔费用损失。但是,就在今年之内,上述场景将有可能在上海变为现实。

  退保:曾让保户如此心疼

  曾经,对于投保者而言,退保是心中一块难以言语的痛,是一种两难的选择。

  2004年11月,郁女士在一位熟识的代理人处,为自己签下了一份万能险保单,并当场交付1万的元首年度保费。

  代理人当时告诉她:“这个保险每年的保底收益有1.75%,不扣利息税,而且进出方便,什么时候要取现都可以,就像银行储蓄一样。而且还有保障功能,比银行储蓄要划得来。”

  到了2005年9月,郁女士因为急需用钱,想到那份万能险可以“随时取现”,遂准备从中取钱。没想到,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工作人员告诉她,此时保单账户还有4128元,问她要取多少?

  “怎么回事?我交了1万元,一年没到就变成4000多元了?”郁女士一下子懵了。工作人员教她仔细地查看保单的现金价值表,告诉她这个计算没有错误。郁女士很不服气。又打电话到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咨询,可是得到的计算结果还是一样的。而且,如果郁女士选择此时退保,也只能拿回4000多元。

  “代理人当初卖的时候,并没有告诉我什么手续费啊,也没有解释什么现金价值什么的。为何到了最后会变成这个样子?!”

  类似郁女士这样的遭遇,屡屡在我们周围发生。当投保人发现营销人员在销售时有所误导,并转而选择退保后,却发现结果令人难以接受。以至于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为此出现“打架”的局面。

  长期以来,这一点也成了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双方面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之一。

  全球知名的咨询机构麦肯锡就曾在2005年10月底出炉的一份调查报告中称,2004年中国寿险业的保单退保率出现大幅增加,退保率高达10%,退保金额达到301.56亿元,比2003年增长了57%。同期美国寿险业的退保率只有2%。对于退保的原因,麦肯锡报告指出,有大约20%的退保人将“感觉受到欺骗”作为退保的理由。

  “无理由退保”:圆保户一个公平梦

  也正是看到了这样的现状,为了促进保险行业更加规范、健康、持续地发展,上海保监局进行了各种努力,其中就包括目前正在运酿的“无理由退保”制度试点。

  上海保监局主管寿险的副局长马学平曾告诉记者,所谓的“无理由退保”,是指如果保险代理人在当初向投保人推销保险时,不符合行业服务标准,比如涉嫌虚假或误导性说明和宣传,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行为,或者没有进行风险提示,那么无论这份保单过了多久,2年、3年,甚至10年,投保人都可以要求退保。对于投保人已经缴纳的所有保费,保险公司必须100%退还。

  “就像欧美国家,你在商场或超市里买东西,买完回去如果觉得不满意,在一定时间内都可以无条件要求退货。我们计划这个无理由退保,也是为了充分维护投保者的利益,体现公平性。”马学平面对记者坦言道。

  试点范围仅在投资型险种

  监管当局也并非没有考虑到保险公司利益。比如,对于保险公司人士提出的“如果发生风险者获得理赔,没发生风险者要求全额退款,这对保险公司是不是公平?”这一问题,其实在“无理由退保”操作框架中已经有所考虑了。

  监管当局向记者介绍说,考虑到全行业的现实发展状况,目前是计划先在投连险、万能险和分红险三大投资型险种领域进行试点,而并不包括意外险、普通寿险、医疗健康险等纯保障型产品。

  “因为纯保障型产品,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要求计提的准备金比例较高,保险公司为这些产品所付出的保障成本也较高。若无理由全额退保,会对保险公司造成较大影响。而投资类险种,由于保障成本较低,理财成分较高,保险公司为这类险种支付的经营成本相对低些。而且,目前市场反应来看,销售人员的误导也主要是集中在投资型险种上,投保人反映比较强烈的也是投资类产品,所以我们考虑先从投资型险种进行试点。以免短期内对保险公司的发展造成太大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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