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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条款还要等几天 我该何时投保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 06:5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按保监会公布的结果,四川所有产险公司均可经营“交强险”。此前据透露,某公司原定于15日对外发布“交强险”条款和费率,但昨日记者从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处获悉,“昨日上午接总公司通知,要求暂缓发布有关‘交强险’的有关信息,何时发布要等总公司的通知。”针对目前车主关注的“交强险”问题,记者采访了保险业专家。

  “交强险”贵于商业险?

  虽然目前“交强险”费率尚不得而知,但按照保监会的说法,综合考虑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在施行初期阶段“费率不会很高”。但有关人士强调,目前,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有不同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而“交强险”则除了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等少数几项情况外,其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不设免赔率与免赔额。因此,“从保障和赔偿责任范围来看,交强险比商业三者险略贵也是可以理解的。”

  目前保险公司从相关渠道得到的信息表明,交强险实行的第一年,全国将统一费率、统一条款、统一赔付额。基础数据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第二年车主续保时,费率才会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届时各地区、各公司的基础费率也将可能有所区别。

  商业险将“沦”为补充?

  本地产险人士均认为,届时商业三者险将与交强险并存,但车主投保商业三者险只是作为补充。业内人士表示,“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了赔偿标准,加大了车主风险,而交强险体现的是最基础的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求赔偿的损失很有可能超出交强险限额,而这些还得由商业三者险来补充。”因此,实行交强险后,最好的投保组合是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车损险+盗抢险。

  另据了解,因为“交强险”涵盖了现行的商业三者险的一部分责任,因此在交强险正式实行后,各财产保险公司可能对现行商业险做出调整,在新产品中要剔除交强险保障范围,“总体费率可能会下降。”

  我该何时投保?

  有关人士表示,按照日前“国务院法制办、保监会负责人就机动车事故责任强制险条例答问”中的答复,《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记者董天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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