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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买得多不一定赔得多 注意少花冤枉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10:06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 任国庆

  随着人们的风险意识与日俱增,商业保险也逐步走进了越来越多人的生活。有不少消费者认为,“保险越多越好,保额越高越好。”任国庆在采访过程中,就经常遇到一些投保人在不同的公司重复投保类似的险种,其目的就是为了万一出险时,能获得双重的保障。

  事实上,市面上有些险种可以多买,也可以多赔,比如基本寿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保额通常是不做限制。而有些险种,即使买得再多,也不会多赔!比如说报销型医疗险、儿童寿险、家财险等,如果重复或超额投保,其实都是在花冤枉钱!

  本期专题,我们就简单分析一下哪些保险是不能重复或超额投保的,希望能对大家将来购买保险有帮助。

  【医疗保险】

  因为人的生命、身体是无价的,所以一般的人身保险并不存在重复投保或重复索赔的问题,比如基本寿险,只要客户愿意多付保险费,就可以买到更高额度的保障。

  但是,人身保险中的一些费用报销型医疗险,如普通住院医疗保险、意外医疗保险等,虽然可以在多家保险公司同时购买,但出险后,理赔总额只能在实际发生的费用额度以内,并不能获得超额赔付。

  ★报销型医疗险多买不多赔

  目前,市场上的医疗保险有两种:一种是费用报销型险种,一种是津贴型险种。

  费用报销型医疗险是一种补偿型保险,保险公司在保额限度内,按被保险人实际花费的治疗费给付保险金。也就是说,当被保险人的医疗费已经在一个地方,比如别的保险公司、或是社保、或是单位报销,获得补偿之后,就不能再从保险公司获得超出实际支出的超额赔付。因此,在各家保险公司条款中,都明确要求客户索赔时必须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复印件或其他收费凭证均不被受理。

  ★案例

  肖先生分别向A、B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医疗保险,保险金额都是10000元。上月底,他不幸因交通事故住院,治疗费用一共花了16800元。出院后,肖先生持16800元的医疗发票及其他理赔文件,先去了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理赔,核赔通过后,公司给他报销了其中的10000元治疗费用;然后,他只能拿剩下的发票,从另一家保险公司获得了另外6800元的赔付。

  ★津贴型医疗险、重疾险无限额

  至于津贴型医疗险,则不必遵循补偿原则,一般都是实保实赔,理赔时也不用提供发票。也就是说,只要客户发生了住院或手术,无论什么疾病,在治疗中花了多少钱,保险公司都会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进行赔付。所以,这类险种可以购买多份,或者在多家公司购买。

  ★案例

  吴女士在某公司投保了100元/天的住院补贴附加保险,今年初因肾脏疾病住院治疗了27天。出院后,她就从保险公司领取了2700元的住院津贴。其实,如果她在另一家保险公司也购买了这种保险的话,那么就可以得到200元/天的给付,这次住院总共就能领取5400元津贴。

  但需要注意的是,一些津贴型医疗险有3-5天的免赔日(也就是住院的前3-5天不赔付),每次住院最多给付天数也有限制(大多是不超过180天),客户在投保前最好了解清楚。

  此外,市场上的重大疾病保险一般都是提前给付、或者确诊后即给付,也不存在重复投保问题。因此,只要经济状况好,就可以买多份或更高保额。

  譬如,客户在两家寿险公司同时投保了保额为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只要在保险期限内患合同约定的疾病,最多就可以从两家公司领取共计20万元的保险金,而且不需要医疗发票作凭证。

  【儿童寿险】

  ★儿童身故保障不得超10万

  虽然生命无价,但有一个特殊群体的死亡保障总额是有限制的,那就是未成年人。因为未成年人属于弱势群体,自我保护能力有限,为了防范道德风险,所以各国对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儿童人身保险的最高投保金额都有所限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广东省大部分城市的限额是10万元,也有一些中小城市是不超过5万元。也就是说,如果家长在两家或多家保险公司分散投保儿童人身保险,身故责任累加不得超过10万元,否则,超额部分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只是徒增保险费支出而已。

  但是,儿童的医疗险、重大疾病险等不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险种,可以投保超过这个限制。★案例

  8岁的田田是家里的独生子,父亲在田田4岁时就为他买了儿童保险,包括基本寿险、意外险,总保额共8万多元。后来听有些保险业务员说儿童保险“越早买越便宜”,所以在他6岁生日时,母亲又在另一家保险公司为他投保了5万元的基本寿险。

  没想到,今年年初的一个下午,田田放学回家时,在离家不远的一个路口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在地,头部受伤,送到医院后不久就停止了呼吸。

  田田父母在悲痛之余,想起了曾经为孩子投保的人寿保单。虽然田田先后投保的基本寿险保额有13万元,但是,在理赔时,两家保险公司总共赔偿了10万元后,按相关规定就拒绝再做更多赔偿。

  【家财险】

  ★家财险超额投保“冇着数”

  由于家庭财产保险花费不高,少数业主也存在通过重复或超额投保来获益的想法。

  重复投保是指投保人把其家庭财产(包括房屋、电器等)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或者一些业主超额投保,期望获得超过财产实际价值的赔偿。但事实上,各保险公司虽然没有严格禁止重复投保,却对保险赔偿总额都会有所限制。根据《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获得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财产损失的总价值。所以,按照惯例,除当事各方另有约定外,通常是各保险公司采用分摊的办法,分别承担客户的一部分实际损失。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并不能通过索赔而获得额外收益。

  有人以为,重复投保后,我不讲,谁知道呢?这是错误的想法。因为发生保险事故后,需要各种原始证明材料,不能用复印件。所以,出于恶意的、知情不告的,保险总金额大于财产实际价值的重复保险,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案例

  黄先生是一位个体业主,多年来生意做得顺顺利利,也积攒了一些家产。为防意外,他将其总价值10万元的家庭财产分别向A、B两家保险公司投保,A公司承保金额为8万元,B公司承保金额为12万元。依据上述规定,当黄先生的家庭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时,两家保险公司赔偿的总额应以10万元为限。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通常是A公司赔偿4万元,B公司赔偿6万元。这样算下来,黄先生实际上为他的重复保险多付了差不多一倍的保费,而得到的赔偿还是原来财产的价值。

  【车辆保险】

  ★车损险、盗抢险按实际车价理赔

  就像家财险一样,按相关规定,

机动车辆保险(主要是指车损险、盗抢险)的赔偿金额总和也不得超过
新车
购置价。比如一辆夏利车即使按
奥迪
车的购置价来投保,在理赔时也不可能按照奥迪车的价格来赔。因此,没必要为同一辆汽车投保多份相同的车辆保险。否则,有一部分保费就是白花了,得不到任何赔偿。

  但是,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险种,则不受此限,如果经济状况宽裕,保障额度可以买得更高一些。

  ★案例

  周女士自己开了一家服装专卖店,为了方便送货,她年初花9.8万元买了一部七座“风行”汽车。当时,4S店的保险代理人给她做了一份“全车险”的车辆保险计划,其中车损险的保额就以新车价格为准,是9.8万元。打个比方,如果周女士当时投保15万元的车损险,以为会获得更高赔偿。实际上呢,按照以上理赔原则,即使她的车出现全损,最多只能得到新车价9.8万元的赔偿。

  当然,如果不足额投保,保险金额低于车辆实际价值的话,保险公司只会按照保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赔偿额度就可能低于车辆的实际价格。.

  (卓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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