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7月实施
尽管保险营销员法律地位仍然没有在这个有关保险营销员管理的第一个部门规章中得到解决,但是即将于7月1日起施行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仍然奠定了对保险营销队伍管理模式进行根本变革的制度基础。
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24日召开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培训会议上表示,在推动寿险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保险营销队伍也迅速壮大。1997年,全国保险营销员为35万人,到2001年,队伍发展到108万人,至2003年,进一步扩张至144万人。截至2006年1季度,全国保险营销员约为148万人。2005年,保险营销作为保险业重要销售渠道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全年保险营销员实现保费收入2128.59亿元,同比增长35%,占总保费收入的43.2%,增长了6.75个百分点。
陈文辉指出,近两年,全国保险营销队伍规模基本稳定,持证率持续上升,队伍产能和营销员收入有所提高,营销模式不断创新,新型保险销售模式初露端倪。保险营销促进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的快速发展,对于满足经济转轨时期人们的保障需求发挥了巨大作用,促进了保险业销售和服务理念的创新,同时,保险营销体系为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培养了大量人才,对于普及保险知识、提升整个社会的保险意识做出了贡献。
他认为,《规定》的出台,奠定了对保险营销队伍管理模式进行根本变革的制度基础。保监会下一步将要搞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关键是配套制度和管理平台的建设,大力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总结好山西等地的保险营销员挂牌展业、计分管理试点经验,适时制定办法,全国推开。全面落实《规定》要求的继续教育制度,提高保险营销队伍整体素质。(26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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