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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银保合作存在四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 00:13 北京现代商报

   据新华社电 国内保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起步于1995年-1996年间,短短几年银行保险得到迅速发展,成为与个险、团险并驾齐驱的“三大渠道”之一。但由于当前银保合作还处于浅层次,其高速增长蕴藏了一些弊端和风险。

  一是手续费无序竞争。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仅处在协议代理阶段,远未形成长远的、利益共享的战略伙伴关系,目前合作模式不可避免地造成双方更多地在代理手续费
上进行博弈。现行的高手续费造成了保险为银行“打工”的事实。

  二是存在销售误导和信誉风险。目前我国的银行保险产品以分红型、万能型为主,分别约占79%和19%。银行代办人员对红利的过多宣传,容易误导投保人,也偏离了保险产品的本意。

  三是银保产品结构单一。现有的银行保险产品主要是一些适合柜台销售的意外险产品和低保障、侧重储蓄和投资的寿险产品,但很缺乏与银行业务密切结合的产品。

  四是存在法律监管真空。由于我国实行金融分业监管,而代理保险涉及到了混业经营的范畴,对银行和保险公司在代理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现行法律难以做到有效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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