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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职员制带来新思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07:39 京华时报

  专家点拨

  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杨立萍

  新制度有待实践检验

  在现行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体制中,销售人员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代理合同而并非正式的劳动合同,大多数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没有底薪和补助,自负盈亏。保险公司只负责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以及免费办公和开展业务的空间。

  这种传统的制度在今年也受到了冲击。2月,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开始推行“职员制”营销模式,让保险代理人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把以前的代理合同改成了劳动合同。保险代理人每个月也有了一千多元的底薪和社会保险、公积金及误餐补贴等福利。

  目前各公司对这种模式运作的细节还不是特别了解,都在采取观望态度。这种做法首先会导致成本负担加重,从保险代理人方面来看,压力降低会使部分人产生惰性,还可能造成业绩下降。

  这种制度对于在保险行业打拼三四年以上的老员工影响不会特别大。老员工在遇到新情况的时候通常会很慎重,不会轻易选择离开。至于应对方面,各个公司都有自己的人才储备库,一些关键岗位会实行A、B角制度,即便有人离开,也会很快有合适的人选顶替。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保险业比较缺少合格的理赔人才。一个理赔骨干需要几年的时间才能培养起来,培养这种人才需要有好的培训师指导,而一个好的培训师,本身就需要有丰富的寿险和代理人经验,这种人更是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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