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N记者 吴红军
在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的今年首季保险中介机构退市公告中,北京国利保险经纪公司无疑是最为引人注目的。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北京国利成立于2005年11月,到2006年2月就被罚退市,前后只存活三个多月的时间,创下了我国保险中介公司生存时间最短的纪录;二是北京国利被勒令退市的理由乃是高管提供虚假任职资格材料,这在业内实属罕见。
据中国保监会有关人士透露,近期连续发现多起提交虚假材料的事件,促使监管部门下决心加大对保险中介机构检查和处罚力度,并开始对外披露不予许可或撤销许可的情况公告。因此,在上月保监会首次发布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不予行政许可或撤销行政许可公告”中,因多名高管提供虚假任职资格材料,北京国利被撤销行政许可,并被处以三年内不能再申请设立的惩罚。这一事件表明,在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切实有效的监管对于促进保险中介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后,如何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行业的行为?保险公司、监管部门以及普通消费者在保险中介的发展中将会起到哪些作用?我国保险中介行业如何在困难与机遇中脱颖而出?这些问题都是我国保险中介业今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保险中介:需要空间,寻求突破
一些保险中介机构老总时常抱怨,“保险公司业务过于全面,给保险中介留下的市场发展空间很小。保险中介不得不看保险公司的‘脸色’行事。一些保险中介尽管获得批准开业,但由于公司长期没有业务或业务量很少导致亏损,最终只能退出市场。”因此,按照上述观点,为适应保险中介业发展的需要,当务之急是为保险中介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
有人曾经形象地比喻:如果说,保险对于经济发展起到了稳定器的作用,那么,保险中介则是保险市场形成的加速器。我国保险中介市场正处于发展初期,各种中介机构发展很不平衡,随着保险业的发展,过去那种单纯依靠保险公司办理全部保险业务的弊端已日渐显露。要解决这些问题进而逐步实现集约化经营,除了加强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提高社会保险意识之外,必须充分发挥保险中介公司的作用。一位资深业内人士指出,若要充分发挥保险中介的作用,就必须加大各保险公司的体制改革力度,转变业务经营观念,逐步将那些应由保险中介公司承办的业务剥离出来,加快保险公司集约化经营的步伐,在适应专业化经营和社会化分工的经济发展趋势的同时,也为保险中介业的发展预留出空间。
保险公司:相互理解,期待双赢
在保险公司眼中,保险中介公司应充分发挥其专业化优势,扎扎实实做事,积极开创业务途径,设身处地为保险公司着想,才能使保险公司欢迎和接受中介公司,从而携手并进共同发展我国的保险事业。目前,我国保险市场面临全面开放,中资保险公司要应对外资公司进入带来的产品创新、渠道之争引发的客户流失等方面的威胁和挑战,就必须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向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专业承保公司转化。在此情形下,保险公司留出空间,让中介机构尽快发展,并依托保险中介机构发展业务,走高效率、低成本的发展之路,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至于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的关系,中英人寿副总裁董宏良的观点最具有代表性。作为国内第一家全面启动经纪代理营销渠道的寿险公司,董宏良提出,保险经纪公司从事销售和风险评估工作,而保险企业则专司承保、产品创新、核保和资金运用,并且,保险公司还可以通过行销支援和行政支援等办法,协助保险专业中介做好销售服务工作,这非常有利于提高保险业的整体竞争力。因此,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建立伙伴式合作关系,并逐渐形成长期战略性合作关系,是一个双赢之举。
监管部门:优胜劣汰,规范发展
近几年,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迅速。据统计,近年来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很快。2005年,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3766.82亿元,同比增长29.66%,占全国总保险费收入的73%。这些数字表明,保险中介已成为我国保险业重要的生力军。
前些年保险中介业的混乱发展已经引起了保险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据中国保监会有关人士透露,今年对保险中介监管政策的走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提高对保险中介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发挥市场的优胜劣汰作用,提高专业保险中介的竞争力;加强对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管,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净化中介市场秩序;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中介进行申报条款的试点,引导市场竞争向差异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并积极推进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组织形式和经营模式的创新。
专家学者:加强自律,创新服务
从全国范围看,我国保险中介的发展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保险中介机构的数量和业务规模都得到快速发展;二是专业中介整体经营效益都得到明显改善;三是专业化分工优势日益凸显。目前,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将展业和理赔的一部分或全部业务委托专业中介机构,还有的与保险中介开展深层次战略合作。对此,专家认为,保险中介公司应加强宣传,使广大投保人、被投保人、受益人和保险公司都能够意识到,只有保险中介公司才是他们之间最好的桥梁,也是他们各自合法权益的最有力的维护者。
还有专家认为,保险中介的自律组织应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行业自律条例及守则对中介人的业务专业水平、销售职业道德、日常行为规范等加以约束和监督。除此之外,还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建立保险中介人信息档案库,对保险中介人的执业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并接受社会公众对保险中介人的查询和投诉。
保险中介在我国是一个新兴行业,无论是监管还是营销环境都有很多因素影响其发展和制度模式的选择。中国保险中介要快速成长,除了必须考虑与国际上业已成熟、公认的运作模式和经营规则接轨外,关键要在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保险服务上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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