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导刊》记者黄宙辉
有关“航意险”的新闻一直不断,最近一单是由一位律师购买的两份“航意险”引起的。这位黑龙江保险专业律师李滨经过测算后认为,“航意险”的价格高得太离谱,并已致函中国保监会,以“航意险”的定价显失公平,侵害了保险消费者合法的合同利益为由,建议停止销售从登机起到旅客到达目的地走出机舱止的价格20元的“航意险”。此事件同时也
引起了业界的各样反应。
1 缘由:价格相同,保障迥异
据新华社记者的报道,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在今年1月25日,黑龙江保险专业律师李滨乘飞机到北京出差,在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买了一份“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航意险”)。这份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等9家保险公司共保的“航意险”,保费是20元,保险金额为40万元,期限是从被保险人通过机场安检开始到抵达目的地走出舱门为止。李律师的这次航程不足两个小时,9家保险公司也仅承担了李滨在飞行中不足两个小时的风险责任。
过了不久,李滨从北京乘坐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1603航班返回哈尔滨,订票机构在送机票的同时送来一张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推出的“出行关爱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同样也是20元,但是保险责任范围却扩大了许多,除了承担航空意外伤害保险40万元的保险金额外,还额外承担包括旅客在乘坐火车、轮船和汽车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责任,保险金额分别为两万元和一万元,而且保险期限为10天。换句话说,只要是在10天内,无论购买该保险的消费者乘坐多少次飞机等交通工具,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的上述保险产品将重复承担包括航意险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交通工具的风险责任。
2 质疑:价格是否公平合理
相比较10天的期限、承担包括多种风险责任与仅承担2个小时的风险责任的两个保险产品而言,李滨开始较真,就“航意险”价格的公平、合理性提出了质疑。这位律师认为,保险是一种先进的分散和化解风险的商业制度。从理论上讲,保险产品的价格即保险费率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为纯保险费率,另一部分是附加保险费率,前者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后者用于保险公司的各项业务成本开支和预期的营业利润。
保险公司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企业,其经营的任何保险产品的定价都要有精算学上的依据,应该是在集合大量同质风险的历史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对出险概率的测算来确定保险产品的纯保险费率,再通过对经营成本的测算及合理的、符合商业道德的、商业利润的预期来确定附加保险费率。纯保险费率加上附加保险费率的和就是保险产品的保险费率即保险产品的价格。“航意险”的定价也不应该背离上述原则。
李滨说:“保险产品的价格即保险费的高低与风险是成正比的,风险越大保费越高。我买的两份保险的风险保障差别很大,保险费却是一样的,说明投保人花同样的钱没有享受到相同的保险保障。”
李滨认为,既然中国保监会同意新华人寿“出行关爱乘客意外伤害保险”进行销售,就说明该保险条款的定价是有精算学依据的,其定价是科学的和公平的。那么,9家保险公司共保的航意险的价格就肯定是显失公平的、不合理的。
3 测算:目前费率基本合理?
李滨说,根据国际惯例,民航界的风险统计一般以10年为一个周期,以此衡量一个国家的航空安全水平。他通过调查了解到,1996年3月到2006年3月的10年里,我国航空客运的风险概率是每200万人次客运运输量的死亡人数为1人,以此概率作为航意险的纯保险费率来计算,40万元的保险金额应该对应的保险费为0.20元。考虑到保险公司的各项业务成本开支较大,预期的营业利润也要稍高一些,是其风险保险费的4倍也仅为0.80元。两项合计仅为1元钱。通过上述分析,现行航意险40万元的保险金额,其价格应该不超过1元人民币。但在现实中,“航意险”的价格却是20元。
不过,也有保险专家认为,目前“航意险”的费率是合理的。此前,中央财经大学曾受北京行业协会委托测算航意险费率是否合理。我国保险专家、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表示,测算的结果是目前的费率基本合理,这还不包括突发情况。
他说,航意险的费率测算不能这么算。虽然10年来客运人数有7亿多人次,但并非每个人每次都买了航意险。另外,航意险产品主要不是由保险公司来卖,保险公司只是提供产品,因此销售中流通环节占了很大比重,需要给代理点相当比例的提成。另外,保险公司还需要后备积累,这两部分在航意险中占了很大比重。据悉,由于国内数据不全,中央财经大学的测算主要参照了国外的数据。但郝演苏说,突发事件并没算在内。从目前我国航空事故看,基本上是两年调整一次费率。今后,随着航意险替代品的增加,航意险的购买量逐渐下降,费率可能还会提高。
和讯网也为此特意作了一个相关的网上调查———“您认为40万航意险卖20元,保险公司是赚取了暴利?”调查结果显示,有5.88%的人认为“价格合理”,有11.76%的人认为“说不清楚”,最多的是82.35%的人认为“绝对暴利!”
4 竞争:“航意险”与其替代品
尽管从目前获得的消息来看,保监会还没有对此事作出公开的回应。然而市场的竞争是越来越激烈,尤其是“航意险”与其替代品的竞争,诱发此次质疑价格对比的正是“航意险”的替代品———“出行关爱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除了新华人寿,其他保险公司也有很多“航意险”的替代品。如:平安人寿的“一路平安之旅”保险卡,该保险卡包括了民航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4种交通工具的意外伤害保障,保额为8万元人民币,只需花3.5元就能得到32万元的保障。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乘坐商业营运的汽车、轮船、火车或飞机4种交通工具而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均可按《平安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的规定给付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金。
又如人保财险的“任我游(自助式)保险”,每人只需要缴纳20元保费。在旅行期间,出行者乘坐飞机、火车、地铁、轻轨、轮船、汽车等交通工具时,若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均可得到意外伤害保险金。一位保险专业人士告诉记者,这些险种不仅包含了传统“航意险”的保障,以及除此之外的其他众多保障,而且从保障的时间来说,远比传统“航意险”的时间要长,所以消费者很容易就会选择“航意险”的替代品。但也有人担心,一些小的保险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纷纷推出“航意险”的替代品,并随意增加保险内容,一旦出险能否作出赔偿难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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