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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强制三者责任险出炉 保险费率不再一刀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 00:53 北京现代商报

   (记者 张培娟)强制三者险千呼万唤始出来。昨日,国务院发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都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未按规定投保者将被公安机关扣留机动车,并被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条例》规定,强制三者险将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保监会按照机动
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并允许保险公司根据盈亏情况相应调整保险费率。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保监会还应当进行听证。

  据了解,强制三者险费率不再“一刀切”,不同风险状况的车主将享受到不同的费率。《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如果一直保持,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

  另外,强制三者险还启用了“先行赔付”原则。例如,如果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导致第三者受伤,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国家还将专门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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