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火车票2%强制保险案”二审被驳回,原告方依然执着讨说法
□周凯
轰动一时的“火车票2%强制保险案”,一波刚平,一波又起。
昨天上午,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宣布维持原判,法学博士黄金荣诉铁路部门侵犯公众知情权仍被驳回。由于二审是终裁,此案可谓暂告一段落。不过原告方仍执着地表示,要为买票人“讨个说法”,因此案中案———“黄金荣诉保监会”将于3月30日下午正式开庭。
晨报昨日联系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陈小姐证实,法院决定“维持原判”耗时极短,因为根据法律条款,二审也可不必庭审直接宣判。
据了解,二审维持原判的理由主要有4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限定消费者知悉所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方式和经营者提供有关服务的真实信息的方式,北京铁路局“不主动告知”并不违法;在火车票上注明“强制保险费”于法无据,也不符合交易习惯;北京铁路局没有“虚假宣传从而欺骗消费者”;本案并未导致“事实上的实际损害”,亦无损害结果可言。
对于判决结果,原告黄金荣的代言人———东方公益律师事务所毛小姐显得无奈。她表示,北京铁路运输中院的人员和法官都来自铁路系统,这种关系可能影响到独立审判。他们本来也想质疑这种关系,所以希望能在铁路系统外的法院进行审判。他们希望有一个机会,再次将铁路法院、铁老大的关系摆上台面。
对于这种指责,北京铁路运输中院陈小姐坚决予以否认。她表示,虽然当初铁路中院是设置在铁路系统里,但在业务上是受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高院管辖,他们办案的时候都会按规定来的,而且黄金荣上诉的时候并没有提出这个问题。
尽管主体案件似乎已经尘埃落定,代理黄金荣诉讼的东方公益律师事务所却仍然十分执着。根据晨报看到的法院传票,“黄金荣诉保监会”一案将于3月30日下午13时30分在北京第一中院开庭。
东方公益律师事务所毛小姐透露,刚开始是打算状告保监会“行政不作为”的,不过根据法院的要求,修改为“就中国保监会关于申请不属于其受理范围的行政复议决定”进行起诉。
原告黄金荣昨日向晨报表示:“我们希望通过这个案子,推进中国的法治进程,废除1951年的条例,为所有买火车票的国人讨一个说法。把保监会推上被告席,也是希望它能对这些违规的现状进行查处。”至于这个案子的最终结果,毛小姐和黄金荣都表示难以预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