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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 在关注中走向完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 14:05 证券日报

  □ 田豆

  近期,国内很多媒体都对重大疾病保险进行了报道,有关重疾险的纷争也成了一时的焦点。究其原因,无非是投保人及客户对重疾险在认识上的偏差而引起的。保险业在中国还是一个朝阳产业,并处在不断完善和发展的时期,尤其是像重疾险这样进入中国不过短短几年的保险产品,一时未被普通大众所正确全面的理解也是在所难免。对于重疾险来说,质疑
并不可怕,恰恰相反,质疑也使得重疾险获得了更多的关注,并在关注中走向完善。

  从被质疑到受青睐

  类似重疾险的产品最早出现在上世纪60年代的南非,起初只是作为附加险的形式出现,但其销售远没达到保险公司的预期,发展也相当缓慢。随后,该险种被引入到世界各地,并且随着医疗水平的进步和人类寿命的延长受到日益关注。

  重大疾病险在一些社会保障体系不太完善的国家,显得尤为重要。比如在马来西亚、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区,重大疾病险自上世纪80年代被引入至今,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相继推出了此类产品,特别是1996后,每年都会有超过100万份重疾险新单售出。而在一些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已发展得比较成熟完善的国家,比如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重大疾病险同样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重疾险在西方国家得以快速发展,尤其是在英国、加拿大、美国等国。

  其实,在重疾险发展和销售相对成熟的外国,人们也是经历过类似的对该类产品的指责和质疑阶段。但随着重疾险产品的不断完善,以及消费者认知度的不断加深,重疾险对于患上极危重疾病的消费者在治疗和经济补偿方面的保障作用日益凸显出来,重疾险在国外开始受到人们青睐,销售也逐步提高。

  不能因噎废食

  虽然中国的保险业是个相对年轻的产业,尤其是重疾险,进入中国市场的时间不长,但由于中国的重疾险在开发时已有外国相对成熟的产品可以借鉴,且都是经过保险专业人士的缜密研究,各项保险合同条款的拟定也是严格遵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同时也是符合保险行业的规范要求的。因此,目前国内的重疾险产品还是相对完备的。

  在目前媒体热烈的讨论声中,普通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还是,该不该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有统计数据显示,近8年来,中国门诊就医费用增长了1.3倍,住院费用增长了1.5倍,平均每年门诊费用增长13%,住院费用增长11%,这些增长幅度都大大超过了居民收入增长的幅度。如果罹患重大疾病,需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花费一般都在10万元以上。而这还不包括因重大疾病而引起的高额营养费、收入损失等等。对于一个普通家庭,一旦有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很可能意味着整个家庭因病返贫。应当使用保险这一个工具来实现有效的风险转移。

  在目前媒体的讨论中,有一点被忽视了:目前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条款中,尽管承保的疾病种类不同,对于疾病的定义也不同,但是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最常见的重大疾病种类基本涵盖其中,包括癌症、心肌梗塞、脑中风等等。理赔数据显示,其中因“癌症”的赔付近90% 心脏类疾病,良性脑肿瘤的赔付也位居前列,这也正是目前消费者最为关心的疾病种类。

  当然,即使目前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我们也不能因噎废食,漠视我们所面临的风险。

  在重大疾病发生时,能靠我们自身的力量去应对吗?生病时才会想起健康的重要,风险发生时才会后悔没有早买保险,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感慨。其实,除非自己有能力应对重大疾病,否则我们所有人都需要重大疾病保险。

  专家支招重疾险

  从上所述我们看到,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对我们的生活保障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是有现实需求的。因此,有关专家建议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看清合同条款。需要说明的是,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并不是万能的,并非什么疾病都保,保险公司把能够保的疾病以及罹患疾病的程度规定在保险合同条款中,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障范围内才能获得赔付。所以,在购买这些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时,要看清楚保险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以免购买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除了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外,消费者如果还需要对其他疾病或者其他保险利益提供保险保障的,可考虑购买一些附加医疗险,主要的利益包括:疾病住院给付、手术费补偿、住院费用补偿等,和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搭配起来购买,得到保障更加周全、费用更加合理的保障。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保险合同中对重大疾病险的定义与临床诊断标准并不完全相同,所以并非获得临床诊断后就能获得赔付。因此,在购买前弄清合同所规定的重大疾病定义尤为重要。

  2、如实告知。保险是基于最大诚信原则的合同约定,在投保过程中,对于一些平日里所患的疾病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否则合同就存在瑕疵,其结果可能导致合同的无效和无法履行,在理赔时可能会产生麻烦。例如,有一客户曾患肾炎,但他在购买重大疾病险时隐瞒了这一情况,后来理赔重大疾病肾功能衰竭时,因为他曾患肾炎,最终未获赔付。所以主动向保险公司告知既往病史,能够有效避免日后理赔纠纷的产生。

  3、量力而行。购买保险产品,并非保额越高越好,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按需够买。有数据显示,目前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平均为9万元左右,所以保额在10-20万元左右较为适中,低于10万元可能略显少了。同时,在买了保险后,千万不要将保单束之高阁,应该定期拿出来检查一下,看看自己以前买的产品是否符合现在的需要,在资金充裕的时候,还可以适当加保。

  4、投保宜早不宜迟。一般在投保长期性的重大疾病保险时,投保人的年龄对保费的高低影响很大,越早投保,保费越便宜。50岁后购买的成本比30岁时购买要高出许多。很多重疾险超过55岁或60岁就不能再投保了,而你在之前就投保的话,一般却可保障到晚年直至终身。

  5、注意保单所承保的疾病种类。不同保险公司的保单所涵盖的病种会有所不同,但一般都会包括以下6种主要疾病:癌症、急性心肌梗赛/冠状动脉外科手术、肾功能衰竭、重要器官移植手术、多样性硬化及中风。目前,某些重大疾病保险所承保的疾病种类已超过了30种。

  综上所述,购买重大疾病保险要根据需要量力而行,在做出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决定前,特别是在保险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前,一定要认真研读条款,有疑问可及时咨询保险公司、代理人或相关专业人士,只有在对合同认同的前提下才能签字,这样才能有效减少事后纠纷的发生。同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和其他保险产品结合起来购买,这样才能让你的保险合同发挥最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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