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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试行无理由退保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 09:0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董天刚 实习生 张纯元) 今后,保险公司服务达不到标准,投保人可要求“无理由退保”。继年初在上海出现“无理由退保”试点后,上海寿险业服务标准也可望年内出台。而昨日记者了解到,短期内成都难以试行“无理由退保”。“无理由退保”,主要针对保险卖方的失误而设。例如涉嫌误导或无风险提示等,无论这份保单过了多久,投保人都可要求退保,保险公司必须退还全部保费。投保人提出退保要求后,保险公司必须出示其无过错证据,否则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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