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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险将成第一个通过立法予以强制实施的险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00:29 大连晚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这标志着一直以来备受瞩目的强制三者险条例基本完成其立法程序,它的出台时间指日可待。这将是我国第一个通过立法予以强制实施的保险险种。

  它的“强制性”体现在,它不仅要求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车主或管理人必须投保
,也要求具有经营强制三者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一律不得拒保、不得随意解除强制三者险合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也就是说,未来如有违反强制三者险条例的行为,已经不仅仅是简单行为,而可能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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