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3日讯 记者谷秀军 张兰报道 记者今天从中国保监会获悉,2005年,保监会共接到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共78件,比2004年增加17件。其中,人大议案3件,人大建议28件;政协提案47件。由保监会单独办理15件,牵头主办17件,与其他部委分别办理14件,会同其他部委办理28件,参阅1件,到2005年7月底已全部办理完毕。
2005年,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内容涉及面较广,主要反映了代表们对三农
、资本市场发展、巨灾和重大事故、人民群众健康和养老保障等问题的关注。一是建议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其中特别强调推进渔业政策性保险制度工作,出台农业保险法,成立农业保险公司,完善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二是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混业经营,建议从立法层面加以规范,同时要求保险业从资金安全等方面注意稳健经营;三是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公司与政府共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四是加快发展高风险行业雇主责任保险,保障广大高危行业从业者的权益,减轻国家财政压力;五是加快医疗卫生、食品餐饮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中的责任保险的发展,缓解各类矛盾,减轻政府负担,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收到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后,保监会及时对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保质保量,认真按时完成。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提案办理工作的协调督办,根据内容将每个提案分送到有关部门办理,落实到处室和具体办理责任人,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二是规定办理时限。为了加快进度,防止因工作忙而出现拖延情况,要求有关办理部门在6月5日前将所有提案办理完毕。特殊的需要与其他部委协调的,办理期限不能超过全国人大和政协规定的时限。三是确定重点提案。根据提案内容,结合保监会工作实际,将有关农业保险和《保险法》修改的提案作为重点办理提案。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安排人员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办,确保所有的建议和提案都能够按时完成,并在办理工作完成后,进行全面总结。五是注意协调沟通。今年的建议提案中需多个部委共同办理的较多。针对这种情况,保监会加强了与相关部委的沟通协调,主动与其他部门协商,或及时向主办部门出具会办意见。
在办理中,对于合理可行的建议,保监会明确表示予以采纳,并说明了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情况,阐述了今后的工作目标;对所提意见不切合实际的,也进行了解释。从复文情况看,除个别代表所提建议提案保监会已经解决外,约有三分之二的建议提案属于保监会正在解决的,约有三分之一的建议提案属于列入规划将来或条件成熟后要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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