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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雇主必须为家佣买保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 03:57 每日经济新闻

  秦晓华 每日经济新闻

  香港有法律规定,凡是雇佣他人工作的,都要购买雇员保险。如家庭佣工、公司职员等,应由雇主代其购买保险,否则就属于违法。

  一般基本的家佣保险年缴保费285港元、300港元和477港元不等,家佣在受聘期间因
工作导致的任何损伤及意外均能得到赔偿,每宗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高达1亿港元;佣工在休息日因意外导致死亡、永久性残废或双目失明,全年最高赔偿金额20万港元。

  家佣综合保险不但可以保障佣工的安全和健康,其实也是对雇主的保障。

  以某保险公司提供的海外家佣综合保险为例,含有雇主责任保障(1亿港元)、人身意外保障(20万港元)、住院及手术费用赔偿(2.5万港元)、送返原居地费用(2.5万港元)、门诊医疗保障(2700港元)、临时佣工津贴(4000港元)、牙医费用保障(1500港元)及转换家佣保障(3000港元)。

  上海虽从2004年起,有了统一的家政服务综合保险,但并未强制投保,在全市30多万户以各种形式雇佣家政人员的家庭中,投保率尚不足25%,因家政人员受雇期间遇到意外伤害而导致的经济纠纷屡见

  报端。据了解,上海的家政险全年保费为30元,遇险最高可获赔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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