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集团杀鸡给猴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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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02:06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本报记者 郑莉莉 日前,在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召开的2006年工作会议上,中再集团总经理刘京生在推进二次改制中多次提到了深化集团体制机制改革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 刘京生透露,集团公司修订了《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举办培训班加强对派出
在工作会议举行前夕,刘京生在中再集团召开的子公司和集团部门负责人会议上宣读,免去姚和真的中再集团副总经理和中再人寿董事长的职务,由王立民接任中再集团副总经理一职;中再人寿董事长一职则由中再集团副总经理张泓接任;免去冯宏娟的中再人寿总经理职务,由中再集团法定业务部总经理张晓红接任;免去汉唐证券项目主要经办人任奇的中再人寿总经理助理职务。 刘京生表示,针对有些公司在经营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或经营不善现象,集团公司行使大股东合法权利,配合保监会进行“汉唐事件”的调查,坚决调整中再人寿等子公司的领导班子,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防范和遏制经营风险在集团系统内的传递。 近两年来,不仅中再人寿险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投资,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和新华人寿也各有数亿元资金受累于问题券商,而这些窟窿却要公司自己去填补。2004年人保财险交易类及非交易类证券净亏损的9.48亿元,对存放于这两家证券公司账户的债券,人保财险计提了减值准备;而陷于闽发证券的3.7亿元面值的国债,中人寿将继续进行减值准备。新华人寿与闽发的6亿元债务,使其5年筹备上市的计划由此搁浅。 毋庸置疑,中再集团的做法起到了杀鸡儆猴的作用。对这些出了问题的保险公司来说,是一种阵痛,但这一阵痛也给整个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带来提示,这样的痛更迫使我们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在不久前落幕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透露,要在保险业内建立风险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国有保险机构重大案件领导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国保监会保险监管问责制试行办法》,对造成重大经营风险和因监管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吴定富表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将对保险公司实行分类监管,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以及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保险公司,实施重点监管;完善国有保险集团(控股)公司高管的业绩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建立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培训制度,提高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 “集团各级领导要强化风险意识,强调规模的增长要以能够盈利为前提,能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善于识别风险,及时化解风险。要重视构建集团风险管理体系,对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的各类风险进行统一管理和集中控制。”刘京生说,“在2006年以至今后,要提高集团化经营中的防风险能力。” 为此,中再集团公司新设了风险管理审计部,要求各子公司也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对经营管理中的各类风险进行管控。重点加强对业务风险的控制,防止风险在各子公司之间的传递,并有效防范集团内部的风险累积。对运营风险的控制要从人员、系统、操作过程入手,进行运营风险的全面管理和控制。 刘京生称,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责任心不强,工作渎职失职,造成突发事件、重大违规、行业处罚、经济案件等严重影响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的责任人,必须进行严肃组织处理,直至追究上一级领导的责任。 《国际金融报》(2006年01月20日第二十六、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