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保险视点 > 正文
 

2006全保会新闻材料之四:十五期间财保成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12:37 保监会网站

  一、财产保险业务规模持续增长

  据初步预计,2005年我国财产险(不含意外险、短期健康险)保费收入超过1229亿元,比2000年的598亿元增长1.1倍,五年平均增长15.5%。车险业务保持年均增长18.58%的同时,非车险业务也保持年均11.3%的增长速度。特别是2004年以来,责任保险、农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投资储蓄型保险等非车险业务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正逐步成为产
险业务新的增长点

  二、车险改革成效显著

  自2003年全国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实施以来,成效逐步显现。一是车险业务稳步发展,改革三年来车险保费收入年均增幅超过20%,承保辆数较改革前翻了1番,承保面不断扩大,并带动了非车险业务的快速发展。二是保险公司更加注重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车险经营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三是车险产品服务更加贴近市场需求,趋于多样化和个性化,费率厘定更加科学,为消费者带来了实惠。四是通过车险费率与安全驾驶因素的挂钩,有效发挥了车险在促进道路

交通安全方面的社会管理职能。五是带动了车险信息共享平台等监管创新,推进了行业间的自律合作,为车险业务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功能作用逐步发挥

  “十五”期间,财产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得到加强。一是农业保险扭转了多年下滑的趋势,2005年月1-12月,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7.29亿元,比2004年同期增长84.26%。初步改变了1994年以来农业保险逐步萎缩的局面。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稳定器”和“助推器”作用日益突出。二是责任保险迅猛发展,覆盖面逐步扩大。“十五”期间,中国保监会加强在涉及公众利益领域中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问题的研究,道路承运人责任保险、建设工程质量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正在逐步建立。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至2005年,财产险业支付赔款2457亿元。为社会提供各类责任保险的累计责任限额22万多亿元,支付赔款80多亿元。2001年发生在四川等地的特大暴雨和洪水灾害是一次最大的单次事件赔付,在这次灾害中,仅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一家就赔付2.65亿元。2004年,浙江“云娜”台风发生后,保险业迅速启动应急处理程序,组织人员赴灾害现场参与抢险救灾,开展对受伤人员和受损财产的查勘理赔,及时支付保险赔款16.6亿元,远高于1.16亿元的财政救济和社会捐赠,对保障国民经济稳定运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市场主体丰富活跃

  “十五”期间,财产保险公司主体和分支机构都得到了快速发展。截止2005年底,共有财产保险公司40家(含再保险公司),其中,中资公司24家、外资公司16家。省级分公司近700家,中支和中支以下营业性机构44650家。国内县级以上城市,市场主体逐步丰富活跃,县级以上保险市场初步形成了多种组织形式、多种所有制成分的财产保险公司并存、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局面。

  五、产品服务不断创新

  “十五”期间,中国保监会逐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保险产品管理制度,简化了审批手续和程序,鼓励保险公司积极进行产品创新。保险公司产品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明显增强,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品种类更加丰富,个性化产品不断涌现,更好地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需求。2003年“非典”期间,保险公司迅速推出13个“非典”财产保险产品,有力地支持了抗击“非典”的工作。据初步统计,财产保险公司新开发或修改完善的保险产品数量逐年增加,每年均在1000个以上。

  六、精算体系初步搭建

  为促进财产保险公司在产品定价、

准备金评估、偿付能力监管等方面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中国保监会在“十五”期间着手建设和完善了非寿险精算制度。目前,非寿险精算制度的建设已取得突破性进展,显现出“起步晚,起点高、发展快”的特点,建立并实施了非寿险精算责任人制度,稳步推进了非寿险
精算师
资格考试制度,初步建立了非寿险精算报告制度。

  七、再保市场雏形初现

  “十五”期间,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迅速,再保险监管法规体系初步确立,国内市场全面开放,逐步建立起了多元化的市场竞争格局。一是监管制度取得突破。《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再保险业的制度建设迈上了新台阶。二是市场结构进一步优化。2003年,国内再保险市场主体单一的局面被打破,先后有4家外国再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中国再保险公司成功完成了股份制改革。三是商业再保险发展迅速。“十五”期间我国商业再保险业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05年前三季度,商业分保的市场份额首次超过法定分保,达到58.16%。

  八、风险防范取得实效

  “十五”期间,保险业坚持一手抓促进发展、一手抓防范风险,把防范化解风险和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保监会从深化改革入手,通过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力度,健全防范化解行业风险的长效机制,有力地促进了行业的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发展过程中,财产保险业没有出现新的大的系统性风险,较好地防范了其他金融行业风险向保险业的传递。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