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保险视点 > 正文
 

上海家政保险理赔案回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02:47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案例一:

  2004年11月,林女士雇用的保姆在烧饭时不慎将油锅打翻,上半身皮肤大面积烫伤。林女士拨打了报案电话。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林女士将保姆及时送入上海闵行区中心医院救治,并告知客户理赔程序。保姆在接受2个多月治疗后康复出院。林女士收齐资料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在5个工作日内得到了9299.34元医疗费用赔偿金。

  案例二:

  2005年4月,保姆在给宠物狗洗澡时不慎被咬伤,但伤情并不严重。保姆拨打了报案电话,询问是否属于该保险范围,可否理赔?保险公司了解情况后,提醒保姆应该前往卫生防疫部门注射“狂犬病疫苗”以防不测,并且与雇主解释了家政险的有关条款,明确家政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属于理赔范围。保姆获得了320元的赔偿金。

  案例三:

  2005年9月17日,一保姆独自在雇主家中擦窗时不慎从11层楼的窗口跌落,当场死亡。公安人员当即对现场进行了勘查,认定此事件为意外事件。于是,雇主向太平洋产险上海分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根据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条款的约定向雇主支付10万元赔偿金。保姆的法定继承人获得了这笔赔偿金并签收。

  案例四:

  2004年12月,张先生雇用的保姆小曹在骑自行车为张先生家买菜途中跌倒,造成左股骨颈骨折。

  张先生随即拨打太平洋保险公司的热线电话报案。太平洋保险公司马上派出相关人员探望小曹,在核实保险责任后,将818.70元医疗赔偿金交到小曹手中。

  (本报记者黄蕾整理报道)

  《国际金融报》(2006年01月13日第二十六版)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