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保险视点 > 正文
 

平安健康险涨价背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 16:44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袁满 北京报道

  保险公司再次为精算数据的贫乏而累。

  2005年12月23日,平安保险集团向下属销售部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从2005年12月26日起,停售平安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等四款健康险,2006年1月6日晚9时起停售包括平
安康盛男性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康盛”)和平安康顺女性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康顺”)在内的十款健康险。

  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这无非是“利用停险来刺激销售的旧花招”。但参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制订的朱铭来教授则认为,由于处于数据积累和定价摸索阶段,健康险价格的波动也是自然。健康险的大变动势在必行,平安再一次做了市场的风向标。

  新旧更替

  根据平安内部的“紧急通知”,停售的险种在第二天便由新的险种代替。1月7日起,平安康瑞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康瑞”)将取代康盛和康顺,成为平安主营的重疾险,同时更新上市的还有6款附加健康险。

  四年前,曾以健康险推出男女之别而吸引市场眼球的平安,这次重新将男女重疾险合成了一个条款,只是费率依旧执行男女两个体系。“这种技术上的处理可以节约成本和费用,平安更精打细算了。”某合资寿险精算部人士说。

  平安的精打细算不仅仅体现在表面。对照新旧保险条款费率,以一名30岁的男性投保20年期10万保额的重疾险为例,依照康盛费率要支付保险费3690元,而购买新的康瑞则要支付4090元,多支出了400元,费率上涨了10.8%。

  对于女性投保人来说,虽然费率的涨幅不像男性那样大,但女性较多发的原位癌已不在新产品的承保范围内。

  对此,平安集团精算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平安的重疾险将保障的重大疾病区分为一类(22种)和二类(6种),初次发生一类重疾给付保险金额的80%;初次发生二类重疾,给付保险金额的20% 。新产品则不再区分一、二类重疾,一旦初次发生重大疾病,就按保险金额100% 给付。这项责任的调整是导致费率有所上调的主要原因。较高的保费是与更大的保险利益相对应的。从这个角度说,平安的重疾产品并没有变“贵”。

  “女性原位癌不在承保范围内,是为了有效控制费率,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要。”这位负责人说,“经比较,由于去除女性原位癌,此次重疾险调整女性的费率上升得到很好的抑制,部分产品、部分年龄段费率还有所降低。”

  与旧产品对照,新产品承保的疾病种类增加了原发性心肌病、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重度颅脑损伤三种疾病,男女投保人的疾病保障范围分别扩大到了28种和30种。

  有业内人士却认为,对于投保人来说,疾病种类的增加并不能简单地解释为保险责任的扩大,“因为,重疾险定价要以发病率为基础,而新增加的三种疾病在发病率上似乎并没有女性原位癌高。”

  精算瓶颈

  不管平安的健康险调整是正常的产品升级换代,还是产品包装组合的“价格上调”,健康险的病灶——精算数据缺乏已经突现,令保险公司难以进行准确定价,而成为保险界的一块心病,也因此,近年来,健康险市场波折不断,分红型健康险停售、恶性竞争、高赔付率显现……

  “健康险的定价基础是发病率和疾病平均费用支出额。前者主要掌握在医疗卫生部门,作为商业机构的保险公司很难获得;后者由于难以进行过程控制而显得极为模糊。”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教授朱铭来认为。

  为了降低风险,国内保险公司将重疾险相当部分的业务分保给再保险公司,费率是参考再保险公司提供的国外数据而制定,产品也多是合作开发。在产品销售一段时期后,就要对市场实际情况进行测算,如果发现赔付率高于精算预期、利润过薄,就要进行费率调整。

  当前健康险的赔付率似乎也支持了市场价格上调的趋势。以北京为例,2005年1到9月,健康险和意外险赔款和给付达到了8.2亿元,同比增长39.2%!

  业内人士称,目前,健康险赔付率达到120%甚至130%,几乎全线亏损。但重疾险由于具备长期定额给付性质,风险比较可控,因此成为了健康险中少数可以带来利润的险种,其业务占比达到健康险的60%到70%,但随着近年治疗费用的逐步攀升,也面临赔付率上升、经营风险加大的问题。

  知情人士透露,早在去年下半年,各家保险公司健康险部门的老总在交流中便已经开始谋划健康险费率的上调。平安不过再一次顺应了形势。平安精算部有关负责人说:“平安新调整的产品基于对公司经验数据的分析,以及再保险公司提供的发生率支持。”

  市场重整

  计划在今年进行健康险产品调整的不只平安一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健康险市场在今年会是大变革的一年。

  即将在今年7月1日实行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健康险市场进行了新的规范并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

  《办法》规定, 长期疾病保险产品的死亡给付金额不得高于疾病给付金额;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不得包含死亡保险责任;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受此影响,一些保险公司开始淘汰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并顺势进行产品调整。

  同时,《办法》称,“短期个人健康保险允许费率浮动,团体健康险允许实行条款参数可调管理”,这意味着保险公司不仅对短期健康险自主定价,还可就团险开发个性化险种。

  保监会人士则认为,除了费率、产品的变化,健康险将出现深层次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的变化。2005年开业的人保健康险公司和平安健康险公司都会在今年向市场发力。而两家公司不约而同地提出了“健康管理”的概念,即对投保人进行预防保健服务与医疗过程管理,在提高保障服务的同时,有效控制医疗费用支出,降低经营风险。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