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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投保视为无效保单 隐瞒病情可能无法获赔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14:14 武汉晨报

  晨报讯(记者 凌云焰) 投保时不用体检,不等于不用将过往病史告知保险公司,隐瞒病情可能导致无法获得赔偿。

  近期,汉阳邹女士罹患肝癌,之前买过某保险公司一份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额5万元。索赔时,保险公司发现其投保前治疗肝病的病历,便拒绝赔偿。邹女士认为,投保时保险公司未要求体检,也未要求注明病史,保单已经生效,现在为何不赔?

  一保险工作人员解释,保险只保障保单生效后发生的风险。保险法规定,带病投保视为无效保单,一般都会拒赔。重疾险保额未过上限(一般30万元~50万元)、被保险人年龄不超过50岁,一般无须强制体检。但投保人要如实告知病史,在合同中注明,列入免责条款。保险员也要尽义务提前说明,要求填写。

  据了解,业内少数保险员想拉到保单,在明知投保人有病的情况下,仍劝其买下保险,造成最后无法获赔。投保人索赔时往往又举证困难,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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