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新政:个人帐户缩小成焦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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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 01:02 中国经济周刊 | |||||||||
12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记者招待会。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在会上宣布,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并且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将全部用于社会统筹,确保当期的基金养老金发放;个人缴费则全部用于积累,用于本人将来的养老问题。
他强调,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挤占挪用。 据专家介绍,养老新政对于个人的最大影响体现在,因为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这意味着养老金的个人账户缩小。 现有的养老金办法是,个人缴纳月工资的8%,放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中,同时企业也按职工月工资20%缴纳,其中3%并入职工个人账户中,另17%放入社会统筹账户中。自2006年1月1日,即养老新政正式实施后,企业缴纳的3%将不再并入职工个人账户,而是全部放入社会统筹账户,所以个人账户就由原来的11%降为了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