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法律人员每周都要去法院三四次,而且基本每次都会败诉,强制三者险再不出台,本来可以盈利的三者险业务眼看也要走向亏损。”昨日,一家财险公司老总无奈地向记者表示,由于强制三者险的缺失,商业三者险目前正承担着强制三者险的责任,即无论投保人是否有责任,保险公司都要赔付。在法律权益上,保险公司显然成了弱势群体。
本应与《道交法》配套实施的《强制第三者险条例》至今还未出台,而《道交法》
从2004年5月1日实施至今,已经有近20个月的时间。目前保险公司面临的现状是,其销售的商业三者险保障责任要比强制三者险少,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却要按照新的《道交法》承担强制三者险的责任,这显然使保险公司处于不利的地位。
12月5日,北京市一中院判决的“新《道交法》第一案”,首次援用了新《道交法》作为判案依据,法院认可了先行赔付原则,使“强制三者险”有了定论。但这个案子同时也给保险公司增加了无形的压力,几家财险公司车险负责人都向记者表示:今后,一旦发生类似的案子,在法院判决上,保险公司必败无疑。
呼吁强制三者险尽快出台,已成为业内共同的心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财险公司老总表示,考虑到投保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强制三者险应该走低保障、低保费的路线。因为保障对应的是保费,保障越多,保费越高,一般老百姓承担不起过高的保费。
一位保险公司业内人士对推动强制三者险尽早出台提出了三点建议:首先,保险公司应该加强行业内部的合作,特别是行业协会应发挥协调保险公司行动的作用;其次,不同部门间也要加强沟通和合作,例如,交通管理部门、法院、医疗机构等加强协作;再次,即使《强制第三者险条例》一时难以出台,北京也可以像上海一样先出台一个地方性条例,设定一个强制三者险赔付限额(比如4万元),超过限额的,再用商业三者险补充。“这样,保险公司起码可以获得一个公平的法律地位。”
强制三者险何时出台还是未知数。此前,有业内人士称,强制三者险可能在年底出台。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郝演苏则表示,由于涉及到新旧政策对接等问题,强制三者险不可能年内出台。对于强制三者险,监管部门已经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定位为“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保险,因此三者险的价格究竟如何确定,只有等到条例出台后才有定论。
商报记者 张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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