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保险视点 > 正文
 

收费停车场车被划 保险公司不赔偿应找保管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 11:13 北京现代商报

  拿了驾照已有一年时间但还没怎么开过车的张先生今年买了一辆高尔夫。每天下班他都把车停在小区的停车场里,而他每个月也要向物业交纳300多元停车费。今年10月,张先生一早去上班时,发现自己的车上出现了两道深深的划痕。由于张先生是新手,所以给车上的是全险,车辆被划后,他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理赔,但保险公司的答复是:凡是在收费停车场中被划或者丢失的车辆,保险公司不能理赔。

  本来以为上了保险,又给爱车买了车位,这样有了双保险,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了。但保险公司给出了理由也让他觉得难以理解,难道车险理赔也是有条件的么?

  一位财险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或者是出现损伤,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无论是车被划了,还是丢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

  因此,专家指出,张先生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赔。车主停车时一定要收好停车费收据,作为理赔的证据。虽然很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中写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如无法协商解决,只好诉诸于法律,目前已经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

  商报记者 和平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5,600,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