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局为何警示万能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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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12:02 新闻晚报 | |||||||||
最近打电话询问万能险的读者越来越多,起初并没有引起本刊的足够重视,主要是因为本人对万能险不够了解。上周三,上海市保监局针对近期上海万能险市场出现的一些不和谐因素发出九点警示,告诫消费者要理性投资,不能将万能险作为储蓄替代品。 数据显示,目前全市有16家寿险公司先后推出了万能保险产品。今年前3季度,万能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达11.50亿元,同比增长579.69%,占同期整个人身险保费收入的6.47%
按道理,保险产品销售火爆、保费快速增长,监管部门应该感到高兴才对,上海保监局为何要警示万能险呢?一个地方的保险监管部门专门针对某个产品发出警示并不多见。 为查明原因,笔者分别打通了三家不同公司营销员的电话,表达了想买万能险的意愿,三名营销员立马上门向笔者推销,他们不仅大谈万能险的好处,而且还表示销售情况良好,客户多的时侯都忙不过来。 笔者听下来感觉到,万能险不仅具有银行储蓄存储自由的功能,还有高于储蓄的分红回报和保障,的确是难得的投资兼保障型产品,难怪市场如此火爆。当笔者问到是否有风险,他们都表示绝对没有风险,即便是有,也是公司承担,无论如何,公司都会保证客户的利益承诺,尽管放心购买。 仔细研究保监局的提示,就发现问题来了。部分消费者由于保险基础知识的缺乏和风险意识的淡薄,存在着盲目消费的非理性行为:一些消费者简单地把万能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相比较,觉得万能险产品的利率较高,把保险产品当成储蓄产品来消费;还有一些消费者没有注意到,缴纳的保险费并非全部用于投资增值的,而是要扣除。 为此保监局特别提示,万能险超过最低保证利率以上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能将万能产品和银行储蓄、国债等简单地进行比较,更不能将万能保险产品视作银行储蓄的替代品。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超过最低保证利率以上的测算数字只是对未来收益的假设,不能作为对未来实际收益的保证。 保监局的提示已经相当明确,万能险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希望市民理性消费,更不要被少数营销员天花乱坠的吹嘘所误导。前三季度万能险销售在寿险保费收入中首次超过投连险,与当年第一批投连险问世时情形类似。保监局此举是未雨绸缪,为了避免万能险重蹈投连险覆辙。 笔者多次呼吁,保险的首要功能是保障,保险绝对不是赚钱的工具,买保险就是买未来的保障。客户的钱进了保险公司的帐户后,保险公司由专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投资,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所以投资的结果可能赚钱,也可能亏钱,只有当保险公司赚到钱后才可以分给客户,一旦亏钱,又哪来的分红呢? 本刊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被高额的回报所诱惑,不要被业务员片面的吹嘘所迷惑,高额的收益一定会带来高额的风险,风险与收益永远都成正比,这一点在国内股市中已经得到了验证,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保监局的提示可谓恰逢其时,希望市民一定要保持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