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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人身保险大有作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09:26 中国经济时报

  专家认为,应以养老、医疗等保障功能业务为主,而不是以投资、增值型业务为主

  记者唐玮姜业庆北京报道 “农村人身保险大有作为,对农村人身保险的研究也大有作为。”中国社科院学术咨询委员会主任王洛林在近日举行的《中国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研究》成果发布暨专题研讨会上表示。

  王洛林分析认为,从现在起,今后二、三十年对农村保险的需求将日益加大。第一,农民生活状况变动加大。目前农村人口的流动性突出,固定居住减少带来的风险规避得不到保障,蕴育保险需求。第二,农民失地的风险客观存在。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地制止侵占农民土地,在投资和发展工业积极性逐渐上涨的背景下,只能延缓土地被侵占的趋势。对农民土地的侵占几乎是不可遏制的。第三,全国范围内的人口出生率正在逐步下降,老龄化问题仍缺乏足够重视。生育率降低的现状正从沿海城市蔓延到大城市的郊区。农民“养儿防老”的原始观念受到了冲击,保险需求油然而生。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指出,发展农村人身保险需要重视三个问题:第一,应当以养老、医疗等农民急需、具有保障功能的业务为主,而不是以投资、增值型业务为主。参保人群的应以劳动力为主,当前参保的主力军却是儿童。第二,明确各种保险的法律关系,避免纠纷。如失地农民

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农村特有业务中的法律关系,需要结合农村实际,明确保险公司的具体定位:代理收支抑或承担风险责任,避免诱发新矛盾。第三,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尽快建立起一套符合农村特点的行之有效的续期收费和客户回访制度,并提高营销队伍的素质。

  王洛林针对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指出,一是需要本土的保险公司大力支持发展,虽然外资保险公司踊跃进入了保险市场,但只有本土保险公司才具有广大的农民基础。二是宣传、教育的缺乏使得现今对社会保障的认识远远落后于市场发育和对外开放的速度,需要研究者推动发展。三是需要地方政府在发展农村人身保险事业上准确定位。地方政府应吸取发展小额贷款时的教训,既不能过分干预,又不能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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