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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海外绑架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 12:38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不少国家反恐意识强烈,但措施未必得当。有些国家甚至制定适得其反的法令,如有的国家制定禁止受害者家属为解救人质而支付赎金的反绑架法和禁止人们参加绑架保险的法令。有的国家(如意大利)还曾制定了禁止参加绑架保险的法令,明令取缔参加绑架的保险,但也未见多少实际效果,甚至适得其反。

  从实际效果看,禁止人们参加反绑架保险的做法,往往适得其反。因为一方面,它使
人们容易对政府产生反感与不满,认为政府不但不努力保护人们的安全,相反却限制人们为保安全而自己投保的防患于未然的做法。另一方面,现实中也有很多的变通办法(如在国外投保),使这种禁令难以有多大实效。

  而在一些国家,通过鼓励参加绑架保险,不但减少了人们的担心,而且提高了侦破率,减少了支付赎金的数额。

  专家指出,关键是这类保险要有正确的运行机制。保险公司的活动应建立在努力提高人质安全释放的机率的信誉基础上,聘请调查险情的公司顾问,免费介绍预防绑架的方法,帮助投保人参加有关的模拟训练,建议其制定应急计划,建立危机应急与处理组织,一旦发生绑架事件,由保险公司提供费用,立即向投保人提供咨询,帮助进行危机处理与谈判工作,即使必须支付赎金,也要努力减少支付的数额。

  其次,被绑架者的家属应迅速报告保险公司或警方,依靠警方的及时介入,想办法逮捕绑架者。

  另外,保险公司只赔偿损失,不允许投保者以种种借口向外借钱,只有在受害者能表明其确已支付赎金时,保险公司才会支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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