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率先出台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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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05:3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在2005年江苏省保险工作会议上,江苏省保监局局长李劲夫表示,在做大做强江苏保险业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加强保险诚信体系建设,从而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这是基于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倡导打造诚信江苏在保险业提出的战略构想。在全国率先推出的《江苏省保险从业人员行为手册》将成为保险业更好地促进江苏经济发展,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了解,2004年江苏省全省保费收入达到418.95亿元,同比增长9.41%,自2002年起连续3年保持全国第一,占全国保费收入的9.7%,是全国保费收入率先超过400亿元的省份。江苏保险业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截至2004年12月,全省保险营销员达到137535人,保险从业人员达15万人。 为了加强保险诚信体系建设,今年以来,江苏省保监局出台了《江苏省机动车辆保险投保提示》,实行了《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制度;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又组织签订了《江苏省非车财产险行业自律公约》、《江苏省寿险公司人员流动自律公约》、《江苏省健康保险业务行业自律公约》等。为了进一步推进保险业的信用建设,在江苏保监局的组织推动下,由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于2004年11月组织牵头编写了《江苏省保险从业人员行为手册》。这份《行为手册》是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率先在全国推出的从业人员基本准则。《行为手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准绳,以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规定为依据,立足于江苏省保险业的实际情况,从职业道德规范、职业行为规范以及礼仪服务规范等方面,对在江苏省内从事保险工作的所有人员提出了基本要求。 据悉,《行为手册》将于2005年8月1日起,在江苏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 作者:记者 吴耘 通讯员 刘超 (来源: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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