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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上四险一金 沈阳人才市场拒绝派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11:04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随着用人单位逃、漏缴纳社会保险现象的增多,政府部门也开始从多渠道加以规范。近日,沈阳市人才市场出台了这样一个规定:现在凡是经沈阳人才市场派遣的员工,用人单位必须给应聘者上“四险一金”,否则拒绝派遣;已经派遣的则将员工招回。

  沈阳人才市场推出的这一全新的人才派遣业务,即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为其招录合适的人才,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再将人才派遣到用人单位,人才市场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用
人单位负责用工过程管理。用人单位必须给应聘者上“四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种人才派遣方式,既可节约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选到合适的人才,又可以保障应聘者的切身利益。

  在实施人才派遣的过程中,人才市场与求职者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正式劳动合同,而与用人单位签订人才派遣协议,将涉及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条件写进协议中。用人单位只是被派员工的使用者,人才市场与被派员工才是真正的劳动关系。

  以往,应聘者因为找到一个单位不容易,因而不好张嘴提保险、公积金之类的事儿,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有的用人单位为了招揽人才,作出“一经录用,即上养老保险”的承诺,可一旦招来人才,就把上保险的事搁置一边了。

  新的人才派遣方式则有效解决了上述问题。据悉,截至7月2日,沈阳人才市场已按新的人才派遣方式,与105家单位签订了人才派遣协议,派遣员工达800多人。

  相关人士表示,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今后出台有关劳动用工权益保障的政策,人才市场也会将其纳入派遣协议中,如女职工生育险等;同时还会继续拓展其他服务,如劳动者在工作中会涉及的独生子女费、采暖费等。

  记者从上海人才服务中心获悉,上海并没有出台类似规定。“凡是通过人才市场出去的员工,按照规定,必须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明文规定必须替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所以上海并没有特别在人才市场方面出台强制规定。”该中心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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