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老板:绑架险不吉利 我不投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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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17:35 东方早报 | |||||||||
“绑架险?听着就不吉利,我不会投保!”昨天,杭州几位民营企业家均以坚决的态度简短回答了记者的试探。7月3日,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针对特殊群体推出了“绑架险”,几天下来应者寥寥。 为了市场潜在的需要
“这样做也是为了市场潜在的需要。”民生人寿杭州分公司负责人陈学民称,业界激烈的竞争迫使各家保险公司另辟蹊径,开设小众化、个性化的险种。 该保险公司前期的市场调研发现,近年影响较大的绑架案多发生在经济发达省份的企业家及其家属身上。以浙江为例,今年以来见诸报端社会影响较大的绑架案件就有四五起,被绑架者主要是企业家及其子女。案发后,这些受害者的切身利益难以得到有效救助。据此,该保险公司在综合意外伤害险中增加了一项绑架险。 虽然陈学民说,该险种所指的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条件与其他险种没有区别,投保的钱也不过两三百元,但在提到《民生企业家全家福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的“企业家全家福”几个字时,她还是承认,主攻市场应该是有一定财力的人,特别是“民营企业家”。 根据该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遭绑架后可以接受中文热线救助电话、安排就医和承担医疗费用、转运回原居住地、安排子女回原居住地及后事安排在内的5项服务,最高赔付可达30万元。 忌讳“绑架”字眼 三天来,到民生人寿公司询问的人很多,但实际投保的人却几乎没有。接受早报采访的杭州一些企业家表示,从来没有想过被绑架的事情,更不会去考虑购买什么绑架险。也有企业家认为,“绑架”两个字明显不吉利,所以不会考虑去接触这个险种。 民生人寿方面称,“绑架险”是一个“卖点”,实际操作时他们不会大范围推广。培训业务员时会特别交待,最好将“绑架险”和其他平常险种搭配组合,以消除客户对“绑架”二字的忌讳心理。 难以排除诈保可能 在认定是否属绑架案件的问题上,保险公司称,因为取证调查相对容易,他们没有与公安机关联系过。如果客户与公司之间就认定及赔付事项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其中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此,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负责人认为,保险公司没有法定的侦查权,他们对绑架案的认定不具权威性。 “这样就不能排除‘诈保’的可能性,从而带来该险种操作上的困难。”此间一法律界人士认为。同时,此险种所涉及的医疗费用仅指手术费、床位费、药品费等“硬伤”的治疗费用,但对被绑架者心理和精神伤害的赔付内容却言之不详,这也将是绑架险实施过程中的一个盲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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