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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代办员不能和现行体制冲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 09:46 第一财经日报

  在146万保险营销员之外,还有相当一批保险代办员活跃在广大农村,成为中国农村保险市场的一道特有“风景”。

  在日前下发的《2005年一季度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报告》中,中国保监会表示,针对

  农村保险市场特点,将在乡镇以下农村地区建立农村保险代办员制度,以解决农村保
险销售和服务问题。试点保监局可根据辖区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农村保险代办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据了解,目前河南、吉林两省已开始试点。

  “代办员制度将作为现行营销体制的特例,不能和现行营销体制有所冲突。”中国保监会中介监管部主任王建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代办员制度和营销员制度不能相互孤立,要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结合农村的市场发展以及农村保险网点建设的情况来实行,并和有关政策相配套。

  《第一财经日报》:《2005年一季度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报告》中提到,将在乡镇以下农村建立农村保险代办员制度,保监会是出于哪方面的考虑实行这个制度的?

  王建:农村是保险市场的重要部分,从我们调研的情况看,目前县域保费收入约占总保费的一半,乡镇一级则占27%~28%,有些地区甚至达到30%。但现在保险公司的营销网点基本上只设到乡镇一级,乡镇以下几乎都没有营销网点。

  其实代办员并非新事物,在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当时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在农村设有代办站和代办员。这种销售渠道比较稳定,投诉率也较低,很受农民欢迎,在当时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基于这种情况,我们准备继续探索这种农村代办员制度,不过我们现在还没最终确定是否仍沿用代办员这个有点计划经济色彩的称呼。

  《第一财经日报》:农村代办员的身份和性质如何界定?和正式的保险营销员有何不同?

  王建:我们把农村代办员界定为只在本乡本土展业、在当地有信誉、熟悉当地情况的保险销售人员,农村代办员是整个营销体制的组成部分和有效补充。

  我们确定代办员制度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代办员必须是本地人,熟悉当地情况,不能搞陌生拜访,只在乡镇以下的当地开展业务,不能跨地域展业;二是不能对当前的营销体制造成冲击和影响。因此我们考虑只在中西部这些农村保险问题较突出和尖锐的地区搞试点,把代办员制度作为现行营销体制的特例,不准备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第一财经日报》:对代办员是否也有从业持证的要求?

  王建: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代办员也需要考取正式的营销员资格证书。和过去不同的是,代办员现在的业务多以寿险为主,因此通过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难度更大,这也是导致持证率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按照营销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获得从业资格有持证制和授予制两种方式,原则上可以对代办员实行授予制。但问题在于,很难划清哪些人需要实行授予制,哪些人则实行持证制。还有一点需要考虑的是,是一次性用授予制解决持证率低的历史问题呢,还是作为一个长期的制度?如果作为长期制度,代办员也需要通过持证考试,成为整个管理制度的一部分。

  还有一种解决持证问题的方法就是降低分数线,就是要求代办员适当掌握应知应会的内容,降低考试分数线,却相应地加大培训力度。但这种做法只能在部分地区部分地实行,不宜大范围推行。

  中国农村范围太大,各地情况也很复杂。在农村只能搞有限竞争,不宜批设太多代办网点。

  《第一财经日报》:能否针对代办员的特点实行分类考试,进行差别化管理呢?

  王建:我国目前还只有一种考核制度,但以后的发展方向是分类考试,比如分成产险、寿险两类或产险、寿险和意外险三类,我们打算先分类再进行分级。不过当前的重点还是先做好基础考试,然后推行资格考试,之后再推行资质考试,最后过渡到分级考试,这时可由保险行业协会更多地参与进来。

  分类也有多种方式,我们现在是先按城乡来分。目前吉林省试点的做法是对农村代办员组织专门考试,发放只限于在当地展业的地方性证书。但怎样使这两种证书考试互不矛盾和冲突是个问题,能否做到既防止人们逆选择只参加相对简单的地方性证书考试,又能在不增加管理成本的前提下进行有效管理,值得思考。

  下一步我们还会考虑对兼业代理也实行分类管理试点,比如对不同等级的兼业代理机构,设定不同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区域。我认为进行分类管理,既可以节约监管资源,又可以促进保险业的良性发展。

  《第一财经日报》:保监会对正在制定的《保险营销员管理方法》有哪些主要思路?何时能够正式出台?

  王建:全国的营销员多达146多万人,人员多分布广,管理起来很有难度,我们也在探索如何进行有效管理。今后的方向是把保险营销员作为保险从业人员来管理,因此我们的总体思路是淡化其身份背景,强调只要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就按营销员进行管理。制定《营销员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主要内容是关于保险营销员的注册、行政许可以及营销员行为管理。

  目前我们正在集中精力开发全国性中介监管电子化信息系统,争取在今年年底开发完,明年试运行。而《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的制定是和该系统的开发同步进行的,我们先设定一个基本框架,在制定和修改管理方法有关内容的基础上,提出系统开发需求。等这两项工作完成后,下一步会考虑开展分级考试工作。

  保监会总体的改革思路是先改革营销员管理体制,再改革兼业代理机构,最后是专业中介机构。经过三五年的制度建设和体制改革,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一个完善的中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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