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保险监管通过合作宣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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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 02:38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5月23日,在中国保险国际论坛期间,来自中国、印度、日本、约旦、韩国、马来西亚、尼泊尔、巴基斯坦、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等14个国家和地区的保险监督官讨论通过了《亚洲区域保险监管合作北京宣言》(以下简称《宣言》)。 中国保监会表示,该《宣言》达成的共识,标志着亚洲区域保险监管合作开始由构想走向现实,作为《宣言》的发起国,中国将成为亚洲保险监管的核心力量之一。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倡议,亚洲国家和地区保险监管当局共商区域保险发展大计,推动亚洲区域保险监管合作机制的成功建立并使之不断发展,促进亚洲国家和地区保险业共同进步。 《北京宣言》确定,为确保合作机制持续、有效地发挥作用,亚洲各国和地区保险监管当局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形式召开亚洲区域保险合作会议。在合作机制框架内,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保险监管合作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举行高层会议和工作组专家会晤等。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5月24日 第二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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