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人寿违规设立营销服务中心遭到保监会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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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 02:26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陈天翔 发自上海 昨天(11日)获悉,由英国保诚集团和中国中信集团合资成立的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信诚人寿”)旗下北京分公司因未经过监管部门的批准,违规设立两个营销服务中心而被中国保监会处于重罚。内容主要包括,信诚人寿被处2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该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朱信福被撤职。本报记者于第一时间采访到了信诚人寿首席执行官谢观兴,他
此前颁布的多部法律法规条款中有一些“保险公司违规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规定:由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布的《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中规定了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的准确定义,是指经中国保监会各派出机构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由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的对保险营销人员进行管理,为客户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未经批准,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保险营销服务机构。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条规定,“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取得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谢观兴在向记者叙述该事件过程时称,此事件是因北京分公司在行政管理上的疏忽而造成的,并非主观故意。在被问到中国保监会的处罚决定是否过重时,谢观兴并没有作出正面的回答,但他仍比较坦率地承认,信诚人寿在该事件上的确犯错在前,保监会及时发现并给予处罚,公司方面非常理解,同时他也认为,这次重罚对信诚人寿将来的发展也有很大的好处。 信诚人寿北京分公司于2003年8月在北京正式开业,进京时,该公司头上的确顶着一个令人羡慕的“光环”——该公司是第一家被允许进入北京市场的合资保险公司。在北京分公司开业一年时,代理人队伍已经由刚开业的100多人增加到2300多人,新增保费每年突破1000万元。 本报记者从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材料中了解到,朱信福是于2004年5月被监管部门批准出任信诚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的。 当记者问到北京分公司原负责人去向问题时,谢观兴表示,保诚集团在亚洲多个国家有非常多的业务,因此他还是希望该人士能继续为保诚集团服务。另外由于信诚人寿上海分公司刚刚通过保监会的验收,拿到了准许开业批文,开业在即,谢观兴认为北京出的问题不会影响到上海及其他地区业务的开展,同时,他也认为此类事件应该不会在其他地区再次发生。 另外,从中国保监会了解到,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保监会在第二季度的工作重点就是《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其实,在2004年3月,该《管理规定》已经作过一次大的修改,对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高管人员的要求有明显提高。此前,已有消息称,第二季度将出台的《管理规定》会比此前的更加严格和细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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