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书责任险内地遇冷 恶意做假将会拒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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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 12:02 晶报 | |||||||||
美亚保险昨在深推出“上市宝”,响应企业寥寥无几 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若出现陈述错误和遗漏,上市后可能面临投资者的巨额索赔。去年底,一家内地企业刚登陆纳斯达克,由于招股说明书与实际财务状况有出入,正面临美国投资者的集体诉讼。现在,类似这样的诉讼及赔偿风险可通过保险来转嫁了。昨天,美亚保险在深圳正式推出“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上市宝”,这是国内首个针对上市公司招
招股说明书暗藏风险 据了解,招股说明书是拟上市公司公开募股必备的申报材料,也是面向股市和股民的“敲门砖”,投资者通过招股说明书了解企业的真实状况和重要信息,以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正因为招股说明书是份“重量级”法律文件,各上市所在地监管部门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要求非常严格,如发生误导性陈述或遗漏,面临的将是巨额的赔偿损失。 近年来,上市公司的欺诈行为层出不穷,远的有大庆联谊,近的有江苏琼花。“绝大部分国内企业在公司治理、内部财务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上市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并不一定完全了解,或者理解上存在偏差,招股说明书在为拟上市公司换来真金白银的同时,也可能是一颗未引爆的长期炸弹。”美亚保险深圳分公司特殊风险部主管姚英奇称。 而美亚推出“上市宝”,也正是看到这个风险市场,为拟上市公司解决这些后顾之忧。 恶意做假将会拒赔 据介绍,“上市宝”被保险人除投保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执行管理职能的雇员(自然人)等以上人员外,还可包括证券承销商、律师等参与起草或审核招股说明书的中介机构高级职员。 通常情况下,责任保险产品承保期限是一年,投保人需要逐年续保,“上市宝”的承保期限则与上市所在地法律规定的招股说明书诉讼时效一致,内地上市公司承保期限2年,香港上市则为6年。另外,“上市宝”费率根据公司规模、所处行业、经营状况、未来发展方向及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经综合评估后厘定,不同的公司,费率会有差别。股票发行人可在法律没有禁止情况下,将保险费用列为上市成本费用。 但“上市宝”并非承保上市公司因招股说明书而产生的所有风险。其中招股说明书若因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等恶意欺诈和作假等故意行为引发的诉讼风险,保险公司将拒赔。 短期可能“外热内冷” 随着证券市场的规范,上市公司面临的诉讼及赔偿风险加大,正是这种风险刺激保险公司加速推动证券市场类产品。 据了解,从2002年1月开始,平安、人保、美亚相继推出“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这种产品针对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管人员工作失误导致股民损失必须承担的赔偿风险而设计。美国96%的上市公司、加拿大88%的上市公司,中国香港70%的上市公司都购买这种保险。 经过近3年的推广,目前国内上市的公司投保该险种的比例已达到10%左右。据悉,深发展管理层今年已向董事会提交为该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方案。 但“上市宝”是否赢得企业的青睐还有待观察。 据了解,目前对“上市宝”感兴趣的多是拟在香港、美国、新加坡上市的内地企业,因为内地企业海外上市后被推上被告席的案例屡见不鲜,一旦被查出确实存在问题,对投资者的巨额赔偿将使企业不堪重负。相反,在国内上市的企业对此险种的兴趣要小得多。昨天美亚保险举行的推介发布会上,到会企业寥寥无几。 一位业内人士称,之所以出现“外热内冷”的状况,与目前国内证券市场民事赔偿缺乏成功案例以及法律环境有关,上市公司造假事发后依然可逍遥法外,投保需求当然就不迫切。晶报记者余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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