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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手续费名目多 投保要明智才能够降低损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 11:05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吕女士怎么也想不明白,明明已经交了5000多元的长期寿险保费,一年以后要求退保时,却只拿到了2000多元。而更让吕女士郁闷的是,经过与保险公司一番交涉之后,她发现保险公司所扣除的诸种费用并没有什么违规之处,相反,自己对保险产品和保险合同的认识不足才是造成这部分损失的关键。

  一般来说,当投保人已经没有支付能力,或者发现了更好的投资方式,还有一些人是
对自己所投保的产品有了认识转变,于是会要求退保。对于这样的投保案例,保险公司当然以劝说为主,但如果投保人坚持退保的话,保险公司就要根据保单背后所附的现金价值表来计算退保金额了。

  业内人士提醒,个人长期寿险(以下简称寿险)的保费由纯保费和附加保费两部分组成。其中纯保费用于承担保险责任(合同中约定的死亡、伤残、满期生存、年金等的给付),在投保人要求退保时,需要按年度扣除相应保费,因为保险公司已经提供了保障。而附加费用于保险公司的各项开支。附加保费又分为管理和佣金两部分,管理费用于保险公司本身的各项费用开支,佣金则用于对寿险营销员(其正式名称应为个人代理人)的开支。佣金又分为直接佣金和间接佣金。直接佣金是按保费的一定比例支付给营销员的报酬,间接佣金用于对营销员的管理、培训等费用。不同的险种,附加保费占总保费比例不同。即使同一险种,因交费年期不同等原因,附加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也有差别。一般来说,大多数险种的管理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不超过10%,佣金(直接佣金和间接佣金之和)不超过总保费的5%。

  事实上,对于某些保险公司的一些长期性寿险险种,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如果保户退保的话,有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这时,退保手续费等于保户所交保险费;第二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为所交保险费20%左右,如果保户退保,保险公司将扣除保户所交保险费的80%作为退保手续费。

  退保日期最好是两年后但必须注意的是,在每一保单年度,附加保费占当年保费的比例是不同的,其变化规律一般是:在第一个保单年度附加保费占当年保费的比例最大,在第2-5个保单年度逐渐递减,在第5个保单年度之后,则维持在一个较低的固定水平。假设某险种交费期为20年,每年交纳保费100元,附加保费占12%,很可能是:在第一个保单年度附加保费占年保费60%,第2、3、4、5个保单年度分别占25%、15%、10%,以后各保单年度占8%。

  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要负责人解释说,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是:1,在第一个保单年度,保险公司支出的管理费用较多,如对被保险人体检、核保、出具保单,将保单输入电脑的费用,均只在第一保单年度发生,以后各个保单年度则不再发生。

  2,在第一个保单年度,保险公司对营销员支付的直接佣金较高,这一方面是因为营销员为达成一件新合同付出的劳动和费用(交通费、通讯费等)较多,另一方面是保险公司以此鼓励营销员更多地达成新合同。在第2-5个保单年度,保险公司向营销员支付的直接佣金逐年递减(支付佣金是为了让营销员继续为投保人、被保人提供售后服务)第5个保单年度之后,一般不再支付直接佣金,管理费用也已减少,所以附加保费可维持在较低的固定水平。

  也就是说,如果在保单生效的第一年或者第二年退保,所扣除保费的比例将大大增加。实在要退保,也应该在两年以后,因为对于长期的寿险保单来说,时间越长,享受的保障就越多,而扣除的费用却并没有太多增加,因而被称为退保的最佳时机。

  专家提示:应付退保损失有五招在实在无力负担保险费用,或者急需现金的情况下,一般保险公司都会推荐以下几种应对退保的措施,投保人在做出退保决定时应该仔细询问。

  招数一,利用宽限期适当地推迟交费日期。例如新华人寿对于长期寿险产品,都有宽限交费期,一般是60天,可以在这宽限期内的任何一天交费。如果60天内无法交费,仍旧可以利用两年的宽限期,但在两年之内,保单处于失效状态,投保人可以在自己有交费能力时申请恢复保单,所有效力不变。

  招数二,利用保单质押贷款。在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范围内,投保人可以随时向与保险公司合作的银行提出办理保单贷款,而不需要另外提供担保人。一般分红类保险可以贷到现金价值的90%,而两年以上的寿险保单可以贷到现金价值的70%。

  招数三,利用自动垫交保险费。有些险种设计有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的,如果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缴纳的当期保险费和利息,而且投保人事先又有此约定,那么,保险公司为了使保险效力得以延续,会自动垫交应交的续期保险费。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尽量利用这一条款。

  招数四,办理减额交清保险。将保险金额缩小,不用再缴纳保险费,可以继续享有保险保障。

  招数五,将保险的期限缩短,在缩短的保险期限内,仍然享有原来的保单上规定的各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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